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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ME Section VIII, Division 1 表格1A 材料说明 (铁基材料) -英制
一般说明
(a) |
使用以下缩略语: Norm. rld., 正火轧制; NT, 正火加回火; QT,淬火及回火; Smls., 无缝; Sol. ann., 固溶退火; 和Wld., 焊接。 |
(b) |
通过内插法计算中间温度的应力值。中间温度下的应力值应该圆整到与被插入的两个温度中较高温度下的应力值相同的位数。圆整规则是: 如果在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小于5,则保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不变;如果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大于或等于5,则将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增加1。 |
(c) |
Deleted |
(d) |
Deleted |
(e) |
当符合第III卷、第 VIII卷或第XII卷的韧性要求时,100°F的应力值对于较低的温度是适用的。 |
(f) |
另一种字体用于随时间变化性能所获得的应力值。(见注 T1 至 T12). |
(g) |
当标准、级别、类别和型式列在本表中,以及当第卷A篇或者B篇中的材料标准是两种单位制标准时(例如:SA-516/SA-516M),则在本表中的数值应同时适用于美国通用版本的材料标准或SI单位制的材料标准。例如当SA-516M的485级别用于建造时,应使用对SA-516的70级别列出的数值。 |
(h) |
钢和非铁基合金的性能受到冶炼经历,热处理,熔炼操作,以及残余元素含量的影响。详情请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
(i) |
当尺寸/厚度栏中出现尺寸限制时,尺寸限制适用于成型产品,换热管壁厚,接管,管配件及空心类锻件;钢板厚度,平盖和锻件以及多边形拉杆,拉杆直径和螺栓,和其他受压件横截面厚度,例如锻件和铸件。 |
说明 - 总体需求
G1 |
对于这些应力值,应采用第I卷的PG-25,第四卷第1册的UG-24或第XII卷的TM一190中规定的铸造质量系数。 |
G2 |
这些应力值巳包括接头有效系数0.600 |
G3 |
这些应力值已包括接头有效系数0.850 |
G4 |
对于第I卷用途,这些应力值适用于锅炉、水冷壁、过热器和省煤器等炉内受热面。温度高于850°F的应力值中己包括接头有效系数0.85。 |
G5 |
由于这些材料的屈服强度比较低,各温度下确定的这些较高的应力值是由短时拉伸性能决定的,以便在稍大的变形是可以接受的场合允许使用这些合金。这些较高的应力值超过温度下屈服强度的66 2/3%但不超过90%。采用这些应力值,由于永久变形可能造成尺寸变化。因此,对垫片连接的法兰或少量的变形就会造成渗漏或故障的其他用途,不推荐采用这些应力值。对于第 III 卷用途,表Y-2所列的乘法系数,当用于表Y-1所列的屈服强度值时,将得到导致较低程度永久变形的许用应力值。 |
G6 |
在超过1500°F的温度下,蠕变-疲劳、热棘轮效应和环境影响是非常显著的失效模式,必须在设计中予以考虑。 |
G7 |
对于第 VIII 卷用途,这些应力值是基于因玻璃涂覆工序所要求的热处理造成的强度损失,预计的最低抗拉强度为45,000psi,屈服强度为20,000psi定出的。UG-85 不适用。 |
G8 |
这些应力值是仅从强度考虑确定的,且仅适用于一般使用条件。对要求在长期内施紧而不产生泄漏的螺栓连接,当根据法兰和螺栓的相对挠度和相应的松弛特性确定时,可能需要采用较低的应力值。 |
G9 |
对于第 III 卷用途,这些材料只限使用于NC和ND分卷中的罐、部件支撑和非承压附件(NC/ND-2190)。 |
G10 |
碳钢长期暴露在 800°F以上温度时,钢中的碳化物相会石墨化。详情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A-201和 A-202. |
G11 |
碳钢长期暴露在 875°F以上温度时,钢中的碳化物相会石墨化。详情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A-201和 A-202. |
G12 |
在温度高于1000°F时,这些应力值仅用于熔炼分析碳含量不小于0.04%的材料。 |
G13 |
不低于1050°F温度下的应力值仅用于晶粒度为ASTM6号或更粗时,6 或更粗糙晶粒度. |
G14 |
当晶粒度没有测定或测定为细于ASTM6号时,采用这些应力值。6. |
G15 |
对于第 I 卷用途,除PG-11允许的外,限用于PG-13中所定义的拉撑件。 |
G16 |
对于第III 卷第3级用途,这些S值不包括铸造系数。满足NC-2570要求的静态和离心浇铸的产品,其铸造质量系数应为1.00。 |
G17 |
对于第 III 卷第3级用途,满足NC-2571(a)和(b)要求的静态和离心浇铸的产品和入口管的连接尺寸不大于2 inch.的铸造管配件、泵和阀门,其铸造质量系数应为1.00 ,其他铸造质量系数如下:
|
G18 |
厚度超出该范围时,屈服强度值见表 Y-1 ,在该厚度范围内,许用应力与屈服强度无关。 |
G19 |
此钢在适度高温下使用后,可以预料会发生脆化,见附录A的A-207和A-208。 |
G20 |
这些应力值基于焊缝金属的性能。 |
G21 |
对于第 I 卷用途,限用于PEB-5.3, 见PG-5.5警注。 |
G22 |
对于第Ⅲ卷第 I 册用途,仅对加强圈允许采用棒形材料的受外压线算图。 |
G23 |
对高于此材料受外压线算图上所示最高温度的温度,用此材料的设计可采用图CS-2。 PV Elite 自动应用曲线。 CS-2 当温度超过所用材料曲线时。如果您确实想用 CS-2计算,您可以在材料外压曲线对话框中输入另一个值。点击 确定, 然后重新进行分析。 |
G24 |
在得出此材料的最高许用拉应力值时,已用了系数0.85.表列值除以0.85,即为最高许用纵向拉应力。 |
G25 |
对于第 III 卷用途,2级和3级部件,成品容器在最终热处理后,应按照NB-2542用超声波方法进行检验,但在周向和轴向的斜射波检验可用在轴向的直射波检验代替的除外。抗拉强度不应超过125,000psi。 |
G26 |
不允许用符合10,11和12类的材料。 |
G27 |
不允许用符合11和12类的材料。 |
G28 |
SA-781的补充要求《铸件的抗拉试验取样和试样位置》是强制性的。 |
G29 |
对于第 III 卷用途,对2级部件按照NC-2300要求做冲击试验,对3级部件按照ND-2300要求做冲击试验。 |
G30 |
这些应力适用于SA/EN 10028-7中定义的所有产品形式(C、H和P)。 |
说明-热处理要求
H1 |
对温度高于1000°F的,这些应力值仅用于加热到材料标准中规定的最低温度,但不低于1900°F,水淬或用其他方法急冷热处理的材料。 |
H2 |
对于 1000ºF温度以上, 只有按照材料技术要求中的最低温度进行热处理的材料才能选用这些许用应力值,最低温度不能低于 2000ºF, 并采用水冷或其他快速冷却方式。 |
H3 |
1200°F淬火和回火。说明-尺寸要求 |
H4 |
热处理方式和冷却方式。 |
H5 |
对于第 III 卷用途,如果在成型或加工后进行热处理,应在1500ºF到1850°F温度下进行不超过10分钟的加热,随后快速冷却。 |
H6 |
材料应在2010ºF 到 2140ºF进行固溶退火,之后快速水冷或空冷。 |
说明-尺寸需求
S1 |
温度不低于850°F的应力值虽是许用的,但除了外径不大于3inch.的炉内用管材外,在这些温度下使用这些材料,第I卷目前还没有实践经验。 |
S2 |
温度不低于900°F的应力值虽是许用的,但除了外径不大于3inch.的炉内用管材外,在这些温度下使用这些材料,第I卷目前还没有实践经验。 |
S3 |
温度不低于1000°F的应力值虽是许用的,但除了外径不大于3inch.的炉内用管材外,在这些温度下使用这些材料,第I卷目前还没有实践经验。 |
S4 |
温度不低于1150°F的应力值虽是许用的,但除了外径不大于3inch.的炉内用管材外,在这些温度下使用这些材料,第I卷目前还没有实践经验。 |
S5 |
当材料的公称厚度超过3/4in.时,不允许用符合Class 10,11和12的材料。 |
S6 |
当材料公称厚度超过1-1/4inch.时,不允许用符合10,11和12类材料。 |
S7 |
未经热处理锻件的最大厚度不应超过3-3/4inch。经热处理锻件的最大厚度可以达到4inch. |
S8 |
对经两次正火回火的锻件,其最大截面厚度不得超过3inch.而对淬火加回火的锻件不应超过5in. |
S9 |
NPS 大于等于8和壁厚厚度号大于等于140,。 |
S10 |
最大管子尺寸为NPS4(DN100),所有尺寸管子的最大厚度号为Sch80。 |
S11 |
NPS 8及以上尺寸和schedule 140以下壁厚,或者NPS 8以下尺寸和全部壁厚等级。 |
说明-与时间相关的属性[参见总体说明(f)]
T1 |
温度等于和高于7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2 |
温度等于和高于7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3 |
温度等于和高于8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4 |
温度等于和高于9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5 |
温度等于和高于9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6 |
温度等于和高于10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7 |
温度等于和高于10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8 |
温度等于和高于11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9 |
温度等于和高于11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0 |
温度等于和高于8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1 |
温度等于和高于6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2 |
温度等于和高于12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说明-焊接需求
W1 |
不用于焊接结构。 |
W2 |
第 III 卷中的焊接结构不适用。 |
W3 |
焊接的 |
W4 |
非焊接的,或焊接的如果第IX卷减缩截面拉伸试验的抗拉强度不小于100ksi。 |
W5 |
焊接的,具有第 IX 卷减缩截面拉伸实验的抗拉强度小于100ksi但不小于95ksi。 |
W6 |
此材料可用电阻焊焊接。 |
W7 |
焊接结构中,对温度高于 850ºF的, 焊缝金属的含碳量应大于0.05%。 |
W8 |
当熔炼分析含碳量超过0.35%时,不允许采用焊接和氧气或其他热切割方法。 |
W9 |
对于第 I 卷用途,对 2-1/4Cr-1Mo材料上的承压焊缝来说,除外径不大于3-1/2英寸的环向对接焊缝外,当设计金属温度超过850°F时,焊缝金属的含碳量应大于0.05%。 |
W10 |
对于第 III 卷用途,按照注W12,当焊缝有效系数为1.00时,对2级和3级设备不允许用符合 10, 13, 20, 23, 30, 33, 40, 43, 50或 53类的材料。 |
W11 |
对于第 VIII 卷用途,第 IX 卷的QW-250参数 QW-404.12, QW-406.3, QW-407.2和 QW-409.1也用于此材料。根据UF篇焊接规则使用这些参数。 |
W12 |
这些S值不包括纵向焊缝的有效系数。对于第 III 卷用途,不用填充金属焊接的材料,按NC-2550的要求进行超声波检验、射线检验或涡流检验时,其纵向焊缝的有效系数应用1.00。对满足NC-2560要求,用填充金属焊接的材料,其纵向焊缝有效系数应用1.00,其他纵向焊缝有效系数如下:
|
W13 |
对于第I卷的用途,若满足下列附加限制和要求,电阻焊和气焊焊的管子可以用这些应力值:
|
W14 |
这些S值中不包括焊缝系数对于第回卷第1册和第X1I卷用途,不用填充金属焊成的焊缝,表中列出的拉伸应力值需乘以0.85。对于第咽卷第1册,采用填充金属焊成的焊缝,参照UW-12,对于第盟卷用途,采用填充金属焊成的焊缝,参照TW-130.4。 |
W15 |
SA-53 E型公称管的无损电气试验对所有尺寸公称管都要求。这些公称管还应标记有 "NDE"。 |
ASME Section VIII, Division 1 表格1A 材料说明 (铁基材料) -公制
一般说明
(a) |
使用以下缩略语: Norm. rld., 正火轧制; NT, 正火加回火; QT,淬火及回火; Smls., 无缝; Sol. ann., 固溶退火; 和Wld., 焊接。 |
(b) |
通过内插法计算中间温度的应力值。中间温度下的应力值应该圆整到与被插入的两个温度中较高温度下的应力值相同的位数。圆整的规则是:如果在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小于5,则保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不变;如果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大于等于5,则将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增加1. |
(c) |
Deleted |
(d) |
Deleted |
(e) |
当符合第III卷、第 VIII卷或第XII卷的韧性要求时,40°C的应力值对于较低的温度是适用的。 |
(f) |
另一种字体用于随时间变化性能所获得的应力值(见注Tl至Tl2)。 |
(g) |
当标准、级别、类别和型式列在本表中,以及当第卷A篇或者B篇中的材料标准是两种单位制标准时(例如:SA-516/SA-516M),则在本表中的数值应同时适用于美国通用版本的材料标准或SI单位制的材料标准。例如当SA-516M的485级别用于建造时,应使用对SA-516的70级别列出的数值。 |
(h) |
钢和非铁基合金的性能受到冶炼经历,热处理,熔炼操作,以及残余元素含量的影响。详情请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
(i) |
当尺寸/厚度栏中出现尺寸限制时,尺寸限制适用于成型产品,换热管壁厚,接管,管配件及空心类锻件;钢板厚度,平盖和锻件以及多边形拉杆,拉杆直径和螺栓,和其他受压件横截面厚度,例如锻件和铸件。 |
说明 - 总体需求
G1 |
对于这些应力值,应采用第I卷的PG-25,第四卷第1册的UG-24或第XII卷的TM一190中规定的铸造质量系数。 |
G2 |
这些应力值巳包括接头有效系数0.600 |
G3 |
这些应力值已包括接头有效系数0.85。 |
G4 |
对于第I卷用途,这些应力值适用于锅炉、水冷壁、过热器和省煤器等炉内受热面。温度高于450ºC的应力值中己包括接头有效系数0.85。 |
G5 |
由于这些材料相对较低的屈服强度, 在允许微量变形的前提下,短时间拉伸性能控制材料使用时,可以应用高应力值。这些较高的应力值超过温度下屈服强度的66 2/3%但不超过90%。采用这些应力值,由于永久变形可能造成尺寸变化。因此,对垫片连接的法兰或少量的变形就会造成渗漏或故障的其他用途,不推荐采用这些应力值。对于第 III 卷用途,表Y-2所列的乘法系数,当用于表Y-1所列的屈服强度值时,将得到导致较低的永久变形的许用应力值。 |
G6 |
蠕变疲劳, 热棘轮效应 和外界效应在超过825℃F时候会增加主要失效模式,这种情况在设计中应予以考虑。 |
G7 |
对于第 VIII 卷用途,这些应力值是基于因玻璃涂覆工序所要求的热处理造成的强度损失,预计的最低抗拉强度为310Mpa,屈服强度为140MPa定出的。UG-85 不适用。 |
G8 |
这些应力值是仅从强度考虑确定的,且仅适用于一般使用条件。对要求在长期内施紧而不产生泄漏的螺栓连接,当根据法兰和螺栓的相对挠度和相应的松弛特性确定时,可能需要采用较低的应力值。 |
G9 |
对于第 III 卷用途,这些材料只限使用于NC和ND分卷中的罐、部件支撑和非承压附件(NC/ND-2190)。 |
G10 |
碳钢长期暴露在 425ºC以上温度时,钢中的碳化物相会石墨化。详情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A-201和 A-202. |
G11 |
碳钢长期暴露在 475ºC以上温度时,钢中的碳化物相会石墨化。详情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A-201和 A-202. |
G12 |
在温度高于550ºC时,这些应力值仅用于熔炼分析碳含量不小于0.04%的材料。 |
G13 |
不低于575ºC温度下的应力值仅用于精粒度为ASTM6号或更粗时。6 或更粗糙晶粒度. |
G14 |
当晶粒度没有测定或测定为细于ASTM6号时,采用这些应力值。6. |
G15 |
对于第 I 卷用途,除PG-11允许的外,限用于PG-13中所定义的拉撑件。 |
G16 |
对于第III 卷第3级用途,这些S值不包括铸造系数。满足NC-2570要求的静态和离心浇铸的产品,其铸造质量系数应为1.00。 |
G17 |
对于第III卷3级用途,满足NC-2571(a)和(b)要求的静态和离心浇铸的产品和人口管的连接尺寸不大于DN50的铸造管配件、泵和阀门,其铸造质量系数应为1.00。其他铸造质量系数如下: (a) 外观检验的, 0.80; |
G18 |
厚度超出该范围时,屈服强度值见表 Y-1 ,在该厚度范围内,许用应力与屈服强度无关。 |
G19 |
此钢在适度高温下使用后可能会发生脆化,详情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A-207 and A-208. |
G20 |
这些应力值基于焊缝金属的性能。 |
G21 |
对于第 I 卷用途,限用于PEB-5.3, 见PG-5.5警注。 |
G22 |
对于第Ⅲ卷第 I 册用途,仅对加强圈允许采用棒形材料的受外压线算图。 |
G23 |
对高于此材料受外压线算图上所示最高温度的温度,用此材料的设计可采用图CS-2。 |
G24 |
在得出此材料的最高许用拉应力值时,已用了系数0.85.表列值除以0.85,即为最高许用纵向拉应力。 |
G25 |
对于第 III 卷用途,2级和3级部件,成品容器在最终热处理后,应按照NB-2542用超声波方法进行检验,但在周向和轴向的斜射波检验可用在轴向的直射波检验代替的除外。抗拉强度不应超过860 MPa。 |
G26 |
不允许用符合10,11和12类的材料。 |
G27 |
不允许用符合11和12类的材料。 |
G28 |
SA-781的补充要求《铸件的抗拉试验取样和试样位置》是强制性的。 |
G29 |
对于第 III 卷用途,对2级部件按照NC-2300要求做冲击试验,对3级部件按照ND-2300要求做冲击试验。 |
G30 |
这些应力适用于SA/EN 10028-7中定义的所有产品形式(C、H和P)。说明-热处理要求 |
G31 |
250°C的许用应力值可使用到260°C的温度。 |
G32 |
200℃的许用应力值可使用到204℃。 |
说明-热处理需求
H1 |
对温度高于550ºC的,这些应力值仅用于加热到材料标准中规定的最低温度,但不低于1040ºC,水淬或用其他方法急冷热处理的材料。 |
H2 |
温度高于550ºC的,这些应力值仅用于加热到最低温度1095ºC,水淬或用其他方法急冷热处理的材料。 |
H3 |
在650°C调质热处理。 |
H4 |
热处理方式和冷却方式。 |
H5 |
对于第III卷用途,如果在成型或加工后进行热处理,应在825ºC 到 1000ºC温度下进行不超过10分钟的加热,随后快速冷却。 |
H6 |
材料应在 1100°C到1170°C进行固溶退火,之后快速水冷或空冷。 |
说明-尺寸需求
S1 |
温度不低于450ºC时的应力值虽是许用的,但除了外径不大于75mm的炉内用管材外,在这些温度下使用这些材料,第I卷目前还没有实践经验。 |
S2 |
温度不低于 475ºC时的应力值虽是许用的,但除了外径不大于75mm的炉内用管材外,在这些温度下使用这些材料,第I卷目前还没有实践经验。 |
S3 |
温度不低于550ºC时的应力值虽是许用的,但除了外径不大于75mm的炉内用管材外,在这些温度不使用这些材料,第I卷目前还没有实践经验。 |
S4 |
温度不低于625ºC时的应力值虽是许用的,但除了外径不大于75mm的炉内用管材外,在这些温度下使用这些材料,第I卷目前还没有实践经验。 |
S5 |
当材料的公称厚度超过19mm时,不允许用符合10,11和12类材料。 |
S6 |
当材料的公称厚度超过32mm时,不允许用符合10,11和12类材料。 |
S7 |
未经热处理锻件的最大厚度不应超过95mm,经热处理锻件的最大厚度可以到100mm。 |
S8 |
对经两次正火回火的锻件,其最大截面厚度不得超过75mmo而对洋火加国火的锻件不应超过125mm。 |
S9 |
DN≥200和壁厚厚度号≥140。 |
S10 |
最大管子尺寸为NP54(DNI00),所有尺寸管子的最大厚度号应为80。 |
S11 |
DN200及以上尺寸和schedule 140以下壁厚,或者DN200以下尺寸和全部壁厚等级。 |
说明-与时间相关的属性[参见总体说明(f)]
T1 |
温度等于和高于370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0 |
T2 |
温度等于和高于400°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3 |
温度等于和高于455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4 |
温度等于和高于480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5 |
温度等于和高于510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6 |
温度等于和高于540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7 |
温度等于和高于565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8 |
温度等于和高于595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o |
T9 |
温度等于和高于620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0 |
温度等于和高于425°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1 |
温度等于和高于350°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2 |
温度等于和高于650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说明-焊接需求
W1 |
不用于焊接结构。 |
W2 |
第 III 卷中的焊接结构不适用。 |
W3 |
焊接的 |
W4 |
非焊接的,或焊接的如果第亚卷减缩截面拉伸试验的抗拉强度不小于690MPao |
W5 |
焊接的,具有第K卷减缩截面拉伸试验的抗拉强度小于690MPa但不小于655MPao |
W6 |
此材料可用电阻焊焊接。 |
W7 |
焊接结构中,对温度高于450ºC的,焊缝金属的含碳量应大于0.05%。 |
W8 |
当熔炼分析含碳量超过0.35%时,不允许采用焊接和氧气或其他热切割方法。 |
W9 |
对于第 I 卷用途,对 2-1/4Cr-1Mo 材料上的承压焊缝来说,除外径不大于89mm的环向对接焊缝外,当设计金属温度超过450℃时,焊缝金属的含碳量应大于0.05%。 |
W10 |
对于第 III 卷用途,按照注W12,当焊缝有效系数为1.00时,对2级和3级设备不允许用符合 10, 13, 20, 23, 30, 33, 40, 43, 50或 53类的材料。 |
W11 |
对于第 VIII 卷用途,第 IX 卷的QW-250参数 QW-404.12, QW-406.3, QW-407.2和 QW-409.1也用于此材料。根据UF篇焊接规则使用这些参数。 |
W12 |
这些S值不包括纵向焊缝的有效系数。对于第 III 卷用途,不用填充金属焊接的材料,按NC-2550的要求进行超声波检验、射线检验或涡流检验时,其纵向焊缝的有效系数应用1.00。对满足NC-2560要求,用填充金属焊接的材料,其纵向焊缝有效系数应用1.00,其他纵向焊缝有效系数如下:
|
W13 |
对于第I卷的用途,若满足下列附加限制和要求,电阻焊和气焊焊的管子可以用这些应力值:
|
W14 |
这些S值中不包括焊缝系数对于第VIII卷第1册和第X1I卷用途,不用填充金属焊成的焊缝,表中列出的拉伸应力值需乘以0.85。对于第VIII卷第1册,采用填充金属焊成的焊缝,参照UW-12,对于第VIII卷用途,采用填充金属焊成的焊缝,参照TW-130.4。 |
W15 |
SA-53 E型公称管的无损电气试验对所有尺寸公称管都要求。这些公称管还应标记有 "NDE"。 |
ASME Section VIII, Division 1 表格1B 材料说明 (非铁基材料) -英制
一般说明
(a) |
采用以下缩略语: ann., 退火; cond., 冷凝器; CW, 冷加工; exch., ; extr. 热压; fin., 成型; fr., from; HW, 热加工; rel., relieved; rld., 轧制; Smls., 无缝; Sol., Solution; treat., 处理; and Wld.,焊接。 |
(b) |
通过内插法计算中间温度的应力值。中间温度下的应力值应该圆整到与被插入的两个温度中较高温度下的应力值相同的位数。圆整的规则是:如果在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小于5,则保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不变;如果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大于等于5,则将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增加1. |
(c) |
Deleted |
(d) |
Deleted |
(e) |
另一种字体用于随时间变化性能所获得的应力值(见注T1到T19)。 |
(f) |
当标准、级别、类别和型式列在本表中,以及当第II卷的A篇或B篇中的材料标准是两种单位制的标准时,(例如SB-407/SB-407M),则在本表中的数值应同时适用于美国通用版本的材料标准或SI单位制的材料标准,例如当SB-407M的NO8800级别用于建造时,应使用对SB-407的NO8800级别列出的数值。 |
(g) |
钢和非铁基合金的性能受到冶炼经历,热处理,熔炼操作,以及残余元素含量的影响。详情请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
(h) |
当尺寸/厚度栏中出现尺寸限制时,尺寸限制适用于成型产品,换热管壁厚,接管,管配件及空心类锻件;钢板厚度,平盖和锻件以及多边形拉杆,拉杆直径和螺栓,和其他受压件横截面厚度,例如锻件和铸件。 |
说明 - 总体需求
G1 |
对250psi(406°F)的蒸汽,可以用400°F的应力值。 |
G2 |
在温度高于 1000°F时, 这些应力值仅适用于含碳量不小于0.04%的材料。 |
G3 |
在铸件无全面优质品证明的情况下,所用应力值不应超过表中所给应力值的80%。这一点不适用于按公认标准制造的阀门和管配件。 |
G4 |
在超过1500°F的温度下,蠕变-疲劳、热棘轮效应和环境影响是非常显著的失效模式,必须在设计中予以考虑。 |
G5 |
由于这些材料的屈服强度比较低,各温度下确定的这些较高的应力值是由短时拉伸性能决定的,以便在稍大的变形是可以接受的场合允许使用这些合金。这些较高的应力值超过温度下屈服强度的66 2/3%但不超过90%。采用这些应力值,由于永久变形可能造成尺寸变化。因此,对垫片连接的法兰或少量的变形就会造成渗漏或故障的其他用途,不推荐采用这些应力值。对于第 III 卷用途,表Y-2所列的乘法系数,当用于表Y-1所列的屈服强度值时,将得到导致较低程度永久变形的许用应力值。 |
G6 |
受外压的最高温度不超过 350F. |
G7 |
对所有温度低于 350F的采用 350F曲线值. |
G8 |
受焊缝金属强度限制,该材料的应力值应按最小抗拉强度120 ksi 而定。 |
G9 |
采用图温度至 300F的,采用图NFC-6,高于300F到400F的,采用图NFC-3的600F曲线,受外压的最高温度不超过400F。 |
G10 |
受外压的最高温度不超过 450F. |
G11 |
参考的受外压线算图用到 700F. |
G12 |
参考的受外压线算图用到 800F. |
G13 |
对于第 VIII 卷和第 XII 卷用途,仅对加强圈允许采用棒形材料的受外压线算图。 |
G14 |
对于第 VIII 卷用途,在得出此材料最高许用拉应力值时,已用系数0.85。表列值除以0.85,即为最高许用纵向拉应力。 |
G15 |
对于这些应力值,铸件应采用第III卷的ND-3115,第VIII卷第1册的UG-24或第XII卷的TM-190中规定的质量系数。这一点不适用于按公认标准制造的阀门和管配件。 |
G16 |
所示许用应力值是相应芯部材料的 90% 。 |
G17 |
铜硅合金常常不适合暴露于某些介质和高温,特别是212°F以上的蒸汽。用户应保证所选用的合金能满足使用条件。 |
G18 |
由于偶然发生因应力腐蚀裂纹造成压力容器破坏的危险,下述认识是恰当的:这些材料适用于各种对应力腐蚀没有特殊危险的腐蚀条件下的工程。 |
G19 |
少数合金在应力和腐蚀环境全面组合的条件下是完全不受应力腐蚀裂纹的影响的,应向材料供应商咨询。亦可查询下列原始资料:(1) 应力腐蚀裂纹控制措施 B.F. Brown, U.S. 美国国家标准局 (1977), 可从 NACE, Texas处购买; (2) 金属的应力腐蚀, H.L. Logan, John Wiley and Sons, 纽约, 1966. |
G20 |
只用于板材。 |
G21 |
最高操作温度特定在 500°F,这是因为硬化状态对蠕变断裂温度范围的设计应力有不利影响。 |
G22 |
按照第 IX卷QW-462.1制作的减缩截面拉伸试样的最低抗拉强度不应低于110,000 psi。 |
G23 |
这种合金在1000°F到1400°F范围暴露后,在室温的冲击强度会急剧下降。 |
G24 |
对消除应力状态(T351, T3510, T3511, T451, T4510, T4511, T651, T6510, T6511),应采用基本状态材料的应力值。 |
G25 |
取自不小于 0.500 in.厚度板的拉伸试样是由芯部材料机加工成并不包括包复合金;因此应采用厚度小于0.500in. 的许用应力值。 |
G26 |
取自不小于 0.500 in.厚度板的拉伸试样是由芯部材料机加工成并不包括包复合金;因此所列许用应力值应是相同厚度芯部材料的90%。 |
G27 |
固溶退火状态的NO6022合金暴露于1000°F到1250°F温度范围后,在室温下的冲击强度会急剧下降。 |
G28 |
对受外压设计,最高设计温度限于1000°F。 |
G29 |
400°F到600°F温度区间可能用到外压图表 NFN-2。 |
G30 |
固溶退火态的Alloy N06025适用于在1200°F到1400°F温度范围内持久塑性降低的工况。 |
G31 |
对于外压设计, 最大设计温度不超过 1200°F。 |
G32 |
对于第I卷的应用, y数值(见 第1卷, PG-27.4.6)应如下: 1050°F及以下温度, 0.4; 1100°F, 0.5;1150°F及以上, 0.7。 |
G33 |
由于许用应力数值无法证明是高应力值,列出的许用应力等于退火处理状态的许用应力。 |
说明-热处理需求
H1 |
对温度高于 1000°F,这些应力值仅用于经最低温度1900F退火和含碳量不小于0.045的材料。 |
H2 |
对温度高于1000°F的, 这些应力值仅用于加热到最低温度1900°F热处理和水淬或用其他方法快速处理的材料。 |
H3 |
对于第 I 卷用途, 冷拔管或换热管应当在最低1900°F进行退火热处理。 |
H4 |
该材料应在1725°F到1825°F温度范围内稳定化热处理。 |
说明-与时间相关的属性
T1 |
温度等于和高于2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2 |
温度等于和高于3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3 |
温度等于和高于3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4 |
温度等于和高于4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5 |
温度等于和高于5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6 |
温度等于和高于5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7 |
温度等于和高于6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8 |
温度等于和高于7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9 |
温度等于和高于8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0 |
温度等于和高于8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1 |
温度等于和高于9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2 |
温度等于和高于9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3 |
温度等于和高于10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4 |
温度等于和高于10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5 |
温度等于和高于11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6 |
温度等于和高于11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7 |
温度等于和高于12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8 |
温度等于和高于12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9 |
温度等于和高于450º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说明-焊接需求
W1 |
不允许焊接或钎焊。 |
W2 |
对于第 VIII 卷用途,对焊接结构应用UNF-56(d)。 |
W3 |
对于焊接或钎接建造,应使用(0)退火的状态材料的应力值。 |
W4 |
当焊接或热切割时,不能使用此材料所给的应力值。 |
W5 |
这些S值不包括纵向焊缝的有效系数。对于第III卷用途,对不用填充金属焊接的材料,按NC-2550进行超声波检测、射线检测或者涡流检测时,其纵向焊缝的有效系数应为1.00。对满足NC-2560要求用填充金属焊接的材料,其纵向焊缝的有效系数应为1.00 。其他纵向焊缝有效系数如下:
|
W6 |
在制造焊接公称管或管子时,不用填充金属。 |
W7 |
评定焊接工艺所要求的减缩截面拉伸试样的强度,见第 IX 卷QW-150。 |
W8 |
删除。 |
W9 |
当焊接填充金属为5356或5556时,使用 NFA-12,全厚度 , 4043 或 5554 填充金属, 厚度 <= 3/8 in。当焊接填充金属为4043或5554时,使用 NFA-13,全厚度 , 4043 或 5554 填充金属, 厚度 > 3/8 in。 |
W10 |
对于焊接和钎焊结构,应使用焊接和退火(WO61)回火材料的应力值。 |
W11 |
这些最高许用应力值用于焊接或钎接建造。 |
W12 |
这些S值中不包括焊缝系数对于第 VIII 卷第1册和第XII卷用途,不用填充金属焊成的焊缝,表中列出的拉伸应力值需乘以0.85 ,对于第 VIII 卷第1册,采用填充金属焊成的焊缝,参照UW-12,对于第XII卷用途,采用填充金属焊成的焊缝,参照TW-130.4。 |
W13 |
对于在 1200°F或更高温度下使用,熔敷金属的公称成分需与母材相同。 |
W14 |
不允许焊接。 |
W15 |
对于第 VIII 卷和第 XII 卷用途,不允许焊接。 |
ASME Section VIII, Division 1 表格1B 材料说明 (非铁基材料) -公制
一般说明
(a) |
采用以下缩略语: ann., 退火; cond., 冷凝器; CW, 冷加工; exch., ; extr. 热压; fin., 成型; fr., from; HW, 热加工; rel., relieved; rld., 轧制; Smls., 无缝; Sol., Solution; treat., 处理; and Wld.,焊接。 |
(b) |
通过内插法计算中间温度的应力值。中间温度下的应力值应该圆整到与被插入的两个温度中较高温度下的应力值相同的位数。圆整的规则是:如果在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小于5,则保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不变;如果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大于等于5,则将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增加1. |
(c) |
Deleted |
(d) |
Deleted |
(e) |
另一种字体用于随时间变化性能所获得的应力值(见注T1-20)。 |
(f) |
当标准、级别、类别和形式列在本表中,以及当第II卷A篇或B篇中的材料标准是两种单位制时(例如:SB-407/SB-407M),则列在本表中的数值应同时适用于美国通用单位版本的材料标准或SI单位制的材料标准。例如当SB-407M的NO8800级别用于建造时,应使用对SB-407的NO8800级别列出的数值。 |
(g) |
钢和非铁基合金的性能受到冶炼经历,热处理,熔炼操作,以及残余元素含量的影响。详情请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
(h) |
当尺寸/厚度栏中出现尺寸限制时,尺寸限制适用于成型产品,换热管壁厚,接管,管配件及空心类锻件;钢板厚度,平盖和锻件以及多边形拉杆,拉杆直径和螺栓,和其他受压件横截面厚度,例如锻件和铸件。 |
说明 - 总体需求
G1 |
对于 1700 kPa (208ºC)的水蒸气, 可能要用到200℃的数值。 |
G2 |
在550℃温度以上, 只有热应力分析碳含量0.04%或更高时应力值才适用。 |
G3 |
无法证明使用的是高质量铸件,不应超过表格中数值的80%。不适用于公认标准的阀门管件。 |
G4 |
蠕变疲劳, 热棘轮效应 和外界效应在超过825℃F时候会增加主要失效模式,这种情况在设计中应予以考虑。 |
G5 |
由于这些材料相对较低的屈服强度, 在允许微量变形的前提下,短时间拉伸性能控制材料使用时,可以应用高应力值。这些较高的应力值超过温度下屈服强度的66 2/3%但不超过90%。采用这些应力值,由于永久变形可能造成尺寸变化。因此,对垫片连接的法兰或少量的变形就会造成渗漏或故障的其他用途,不推荐采用这些应力值。对于第 III 卷用途,表Y-2所列的乘法系数,当用于表Y-1所列的屈服强度值时,将得到导致较低的永久变形的许用应力值。 |
G6 |
受外压的最高温度不超过 175ºC. |
G7 |
对所有温度低于 175ºC的采用 175ºC曲线值. |
G8 |
受焊缝金属强度限制,该材料的应力值应按最小抗拉强度828MPa 而定。 |
G9 |
采用图温度至150ºC的,采用图NFC-6,高于150ºC至200ºC的,采用图NFC一2的325ºC曲线 |
G10 |
受外压的最高温度不超过225ºC. |
G11 |
参考的受外压线算图用到375ºC。 |
G12 |
参考的受外压线算图用到 425ºC。 |
G13 |
对于第 VIII 卷和第 XII 卷用途,仅对加强圈允许采用棒形材料的受外压线算图。 |
G14 |
对于第 VIII 卷用途,在得出此材料最高许用拉应力值时,已用系数0.85。表列值除以0.85,即为最高许用纵向拉应力。 |
G15 |
对于这些应力值,铸件应采用第III卷的ND-3115,第VIII卷第1册的UG-24或第XII卷的TM-190中规定的质量系数。不适用于公认标准的阀门管件。 |
G16 |
所示许用应力值是相应芯部材料的 90% 。 |
G17 |
铜硅合金常常不适合暴露于某些介质和高温,特别是100ºC以上的蒸汽。用户应保证所选用的合金能满足使用条件。 |
G18 |
由于偶然发生因应力腐蚀裂纹造成压力容器破坏的危险,下述认识是恰当的:这些材料适用于各种对应力腐蚀没有特殊危险的腐蚀条件下的工程。 |
G19 |
少数合金在应力和腐蚀环境全面组合的条件下是完全不受应力腐蚀裂纹的影响的,应向材料供应商咨询。亦可查询下列原始资料:(1) 应力腐蚀裂纹控制措施 B.F. Brown, U.S. 美国国家标准局 (1977), 可从 NACE, Texas处购买; (2) 金属的应力腐蚀, H.L. Logan, John Wiley and Sons, 纽约, 1966. |
G20 |
只用于板材。 |
G21 |
最高操作温度特定在250ºC,这是因为硬化状态对蠕变断裂温度范围的设计应力有不利影响。 |
G22 |
按照第 IX卷QW-462.1制作的减缩截面拉伸试样的最低抗拉强度不应低于1760MPa。 |
G23 |
这种含金在550ºC到 750ºC范围露后,在室温的冲击强度会急剧下降。 |
G24 |
对消除应力状态(T351, T3510, T3511, T451, T4510, T4511, T651, T6510, T6511),应采用基本状态材料的应力值。 |
G25 |
取自不小于 13mm厚厚度板的拉伸试样是由芯部材料机加工成并不包括包复合金;因此应采用厚度小于13mm 的许用应力值。 |
G26 |
取自不小于13mm厚度板的拉伸试样是由芯部材料机加工成并不包括包复合金;因此所列许用应力值应是相同厚度芯部材料的90%。 |
G27 |
固溶退火态的Alloy N06022适用于在 550ºC 到 675ºC工况运行之后室温下冲击强度减弱的工况。 |
G28 |
对受外压设计,最高设计温度限于 550ºC。 |
G29 |
温度超过900ºC时的最大许用应力值为9.7MPa(927ºC), 7. 6MPa(954ºC)和5.OMPa( 982ºC )。 |
G30 |
在温度超过900°C时的最大许用应力值为5.0MPa(925°C), 4. 4MPa(950°C), 2. 9MPa(975°C)和2.OMPa( 1000°C )。最高使用温度为982°C;所列出的1000°C的应力值仅供插值使用。 |
G31 |
在温度超过900°C时的最大许用应力值为7.8MPa(925°C ), 5. 2MPa(950°C), 3. 5MPa(975°C)和2.4MPa( 1000°C )。最高使用温度为982°C;所列出的1000°C的应力值仅供插值使用。 |
G32 |
在温度超过900°C时的最大许用应力值为6.6MPa(925°C), 4. 4MPa(950°C), 2. 9MPa(975°C)和2.OMPa( 1000°C )。最高使用温度为982°C;所列出的1000°C的应力值仅供插值使用。 |
G33 |
205°C到315°C温度区间可能用到外压图表 NFN-2。 |
G34 |
固溶退火态的Alloy N06025适用于在650℃到760℃温度范围内持久塑性降低的工况。 |
G35 |
对受外压设计,最高设计温度限于 650ºC。 |
G36 |
对于第I卷的应用, y数值(见 第1卷, PG-27.4.6)应如下:566°C及以下温度, 0.4;593°C, 0.5;621°C 及以上, 0.7. |
G37 |
在温度超过900°C时的最大许用应力值为3.4MPa(925°C), 2.6MPa(950°C)和2.3MPa( 1000°C )。最高使用温度为982°C;所列出的1000°C的应力值仅供插值使用。 |
G38 |
在温度超过900°C时的最大许用应力值为2.9MPa(925°C), 2.5MPa(950°C), 2.2MPa(975°C)和2.OMPa( 1000°C )。最高使用温度为982°C;所列出的1000°C的应力值仅供插值使用。 |
G39 |
204°C下最大许用应力值为 29.6 MPa. |
G40 |
204°C温度下最大许用应力值为 17.9MPa. |
G41 |
由于许用应力数值无法证明是高应力值,列出的许用应力等于退火处理状态的许用应力。 |
说明-热处理需求
H1 |
对温度高于550ºC的,这些应力值仅用于经最低温度1040ºC火的和含碳量不小于0.04%的材料。 |
H2 |
温度高于550ºC的,这些应力值仅用于加热到最低温度1040ºC热处理和水碎或用其他方法快速处理的材料。 |
H3 |
对于第 I 卷用途, 冷拔管或换热管应当在最低1038ºC进行退火热处理。 |
H4 |
该材料应在940ºC至995ºC的温度范围内经稳定化热处理。 |
说明-与时间相关的属性[参见总体说明(e)]
T1 |
温度等于和高于125°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2 |
温度等于和高于150°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3 |
温度等于和高于175°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4 |
温度等于和高于205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5 |
温度等于和高于260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6 |
温度等于和高于290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7 |
温度等于和高于315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8 |
温度等于和高于400°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9 |
温度等于和高于425°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0 |
温度等于和高于450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1 |
温度等于和高于450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2 |
温度等于和高于510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3 |
温度等于和高于540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4 |
温度等于和高于565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5 |
温度等于和高于595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6 |
温度等于和高于620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7 |
温度等于和高于450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8 |
温度等于和高于675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9 |
温度等于和高于450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20 |
温度等于和高于200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说明-焊接需求 |
T21 |
温度等于和高于225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说明-焊接需求
W1 |
不允许焊接或钎焊。 |
W2 |
对于第 VIII 卷用途,对焊接结构应用UNF-56(d)。 |
W3 |
对于焊接或钎接建造,应使用(0)退火的状态材料的应力值。 |
W4 |
当焊接或热切割时,不能使用此材料所给的应力值。 |
W5 |
这些S值不包括纵向焊缝的有效系数。对于第 III 卷用途,不用填充金属焊接的材料,按NC-2550的要求进行超声波检验、射线检验或涡流检验时,其纵向焊缝的有效系数应用1.00。对满足NC-2560要求,用填充金属焊接的材料,其纵向焊缝有效系数应用1.00,其他纵向焊缝有效系数如下:
|
W6 |
在制造焊接公称管或管子时,不用填充金属。 |
W7 |
评定焊接工艺所要求的减缩截面拉伸试样的强度,见第 IX 卷QW-150。 |
W8 |
Deleted |
W9 |
当焊接填充金属为5356或5556时,使用 NFA-12,全厚度 , 4043 或 5554 填充金属, 厚度 <= 10mm。 当焊接填充金属为4043或5554时,使用 NFA-13,全厚度 , 4043 或 5554 填充金属, 厚度 > 10mm。 |
W10 |
对于焊接和钎焊结构,应使用焊接和退火(WO61)回火材料的应力值。 |
W11 |
这些最高许用应力值用于焊接或钎接建造。 |
W12 |
这些S值中不包括焊缝系数对于第 VIII 卷第1册和第XII卷用途,不用填充金属焊成的焊缝,表中列出的拉伸应力值需乘以0.85 ,对于第 VIII 卷第1册,采用填充金属焊成的焊缝,参照UW-12,对于第XII卷用途,采用填充金属焊成的焊缝,参照TW-130.4。 |
W13 |
对于在 650ºC或更高温度下使用,熔敷金属的公称成分需与母材相同。 |
W14 |
不允许焊接。 |
W15 |
对于第 VIII 卷和第 XII 卷用途,不允许焊接。 |
1943年注释
(a) |
单面剪切许用工作应力 = 0.8 倍给定值。 |
(b) |
双面剪切许用工作压力 = 1.6倍给定值。 |
(c) |
双面剪切许用工作压力 = 1.8倍给定值。 |
(d) |
通过内插法计算中间温度的应力值。内插温度数值应当保留和内插温度中较高一项相同的小数点位数。舍入规则是: 要保留的数字后一位数字小于5,保留最后一位小数不变;要保留的数字后一位数字大于等于5,最后一位保留的小数位加1。 |
(e) |
700 F以上应力值都是基于退火状态。 |
1 |
钢板使用厚度上限为 3/4 in. 使用温度上限为 750 F. |
2 |
设计中最大许用抗拉强度值为 55,000 psi. |
3 |
目前来说, 温度上限应不超过 750 F. |
4 |
只有无缝钢管,换热管或电融焊可以用于750°F以上温度。 |
5 |
温度限制不超过 450 F. |
6 |
温度限制不超过 750 F. |
7 |
温度限制不超过 850 F. |
1952年注释
(a) |
通过内插法计算中间温度的应力值。内插温度数值应当保留和内插温度中较高一项相同的小数点位数。舍入规则是: 要保留的数字后一位数字小于5,保留最后一位小数不变;要保留的数字后一位数字大于等于5,最后一位保留的小数位加1。 |
1 |
参照 Par. UG-6 |
2 |
规范中的法兰质量不适用于 850 F以上的温度。 |
3 |
除了SA-283, Grade D. 和 SA-7之外.应力值是1/4倍规定的最小抗拉强度乘以质量系数0.92. |
4 |
对于850F温度以上工况,建议使用硅元素残余量小于0.19%的镇静钢。带有大量残留铝元素的镇静钢或沸腾钢在850°F以上温度可能发生蠕变和应力断裂, 其应力值应比表格中所列的值稍低。 |
5 |
在温度区间750 F 到 1000 F范围内(包括750F和1000F), 可以使用 SA-212, Grade B应力值,直到有可用的高温试验数据。 |
6 |
900 F以上温度只能使用镇静钢。 |
7 |
Par中规定的应力值质量系数应该应用UG-24 |
8 |
应力值只适用于正火和冷拔材料。 |
9 |
许用应力值建立在仅考虑强度的基础上并适用于正常工况。对于免于长时间泄露且无需上紧的螺栓连接,需要更低的应力来决定法兰的灵活度和螺栓相应的松弛度。 |
10 |
温度区间在 —20 to 400 F之间, 允许选用以下应力值中的较低值:规定抗拉强度的20%或者规定屈服强度的25%。 |
11 |
不允许使用在 450 F温度以上; 许用应力值为 7000 psi. |
12 |
在温度区间750 F 到 1000 F范围内(包括750F和1000F), 可以使用 SA-212, Grade B应力值,直到有可用的高温试验数据。 |
13 |
SA-300钢应用-20°F以下的许用应力应使用—20 到 650 栏中的许用应力值。 |
1965年注释: (表格 UCS-23)
(a) |
对于第VIII卷和第XII卷用途,受约束剪切的应力值,例如定位销螺栓或类似结构件受到约束,可认为破坏时截面不缩减,其值应是表中应力值的0.8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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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弯曲应力应当为给定值的 1.60 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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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可用本表中的应力值插入确定中间温度的应力值。中间温度下的应力值应该圆整到与被插入的两个温度中较高温度下的应力值相同的位数。圆整的规则是:如果在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小于5,则保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不变;如果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大于等于5,则将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增加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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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参照 Par. UCS-6(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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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范中的法兰质量不适用于 850 F以上的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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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除了SA-283, Grade D、 SA-7和SA-36之外.应力值是1/4倍规定的最小抗拉强度乘以质量系数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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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于850F温度以上工况,建议使用硅元素残余量小于0.10%的镇静钢。带有大量残留铝元素的镇静钢或沸腾钢在850°F以上温度可能发生蠕变和应力断裂, 其应力值应比表格中所列的值稍低。 |
|||||||||||||||||||||
5 |
在温度区间750 F 到 1000 F范围内(包括750F和1000F), 可以使用 SA-212, Grade B应力值,直到有可用的高温试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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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900 F以上温度只能使用镇静钢。 |
|||||||||||||||||||||
7 |
Par中规定的应力值质量系数。 应使用UG-24 标准。 |
|||||||||||||||||||||
8 |
应力值只适用于正火和冷拔材料。 |
|||||||||||||||||||||
9 |
许用应力值建立在仅考虑强度的基础上并适用于正常工况。对于免于长时间泄露且无需上紧的螺栓连接,需要更低的应力来决定法兰的灵活度和螺栓相应的松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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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温度区间在 -20 to 400 F之间, 允许选用以下应力值中的较低值:规定抗拉强度的20%或者规定屈服强度的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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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不允许使用在 450 F温度以上; 许用应力值为 7000 psi. |
|||||||||||||||||||||
12 |
在温度区间750 F 到 1000 F范围内(包括750F和1000F), 可以使用 SA-212, Grade B应力值,直到有可用的高温试验数据。 |
|||||||||||||||||||||
13 |
SA-300钢应用-20°F以下的许用应力应使用—20 到 650 栏中的许用应力值。 |
|||||||||||||||||||||
15 |
对于400F以下温度, 应力值等于20%的规定最小抗拉强度。 |
|||||||||||||||||||||
19 |
这些许用应力值适用于钢结构碳素钢板和型材。 |
|||||||||||||||||||||
20 |
按照标准规范,应力值只适用于正火,正火+回火或者油淬火+回火材料。 |
|||||||||||||||||||||
21 |
根据适用规范标准,应力值只适用于调质处理的材料。 |
|||||||||||||||||||||
22 |
除了Part UF中列出的焊接修补或非承压附件,取样分析中碳含量超过0.35%不允许用于焊接。 |
|||||||||||||||||||||
23 |
调质热处理材料不允许使用焊接或钎焊 |
|||||||||||||||||||||
24 |
最小许用应力值应如下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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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参照 章节UCS-6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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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这种材料不适用于0.58in.以上厚度。 |
1965年注释:(表格 UHA-23)
1 |
由于这些材料相对较低的屈服强度, 在允许微量变形的前提下,可以使用200°F到1050°F温度范围内的应力值。以上范围内许用应力值超过该温度下屈服强度的66%(2/3)但没有超过90%。应力值不建议用于法兰或接管设计。 |
2 |
只有在保证钢材晶粒度不高于ASTM No.6时, 才能适用1050°F及以上温度下应力强度值。6. |
3 |
如果没有采用有效措施控制或检验材料晶粒度,应考虑选用基本应力值。 |
4 |
这些应力值包括焊接接头系数0.85。 |
5 |
许用应力值建立在仅考虑强度的基础上并适用于正常工况。对于免于长时间泄露且无需上紧的螺栓连接,需要更低的应力来决定法兰的灵活度和螺栓相应的松弛度。 |
6 |
应力值质量系数. 应使用UG-24 标准。 |
7 |
这些应力值适用于硬质合金固溶处理的材料。 |
8 |
对于100F以下温度, 应力值等于20%的规定最小抗拉强度。 |
9 |
钢板经过800°F以上工况后,室温下可能出现脆化,因此,除非谨慎观察,否则不推荐在高温工况下使用。 |
10 |
在1000ºF温度以上, 只有热应力分析碳含量0.04%或更高时应力值才适用。 |
11 |
在800ºF温度以上, 只有碳含量0.04%或更高时应力值才适用。 |
12 |
应力值适用于5 in.以上厚度的锻件。 |
1974年注释
(a) |
应力值受剪切力限制,例如定位销螺栓或者类似结构,在这些结构中,结构应力尚未达到表格中0.8倍剪切力时就会失效,失效主要受限于剪应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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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弯曲应力应当为给定值的 1.60 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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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可用本表中的应力值插入确定中间温度的应力值。中间温度下的应力值应该圆整到与被插入的两个温度中较高温度下的应力值相同的位数。圆整的规则是:如果在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小于5,则保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不变;如果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大于等于5,则将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增加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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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参照 UCS-6(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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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除了SA-283, Grade D. 和 SA-36之外.应力值是1/4倍规定的最小抗拉强度乘以质量系数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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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于850F温度以上工况,建议使用硅元素残余量小于0.10%的镇静钢。带有大量残留铝元素的镇静钢或沸腾钢在850°F以上温度可能发生蠕变和应力断裂, 其应力值应比表格中所列的值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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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温度区间750 F 到 1000 F范围内(包括750F和1000F), 可以使用 SA-212, Grade B应力值,直到有可用的高温试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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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850 F以上温度只能使用镇静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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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UG-24中规定的应力值质量系数适用于铸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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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应力值只适用于正火和冷拔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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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这些应力值是仅从强度考虑确定的,且仅适用于一般使用条件。对于免于长时间泄露且无需上紧的螺栓连接,需要更低的应力来决定法兰的灵活度和螺栓相应的松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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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不允许使用在 450 F温度以上; 许用应力值为 7000 ps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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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在温度区间750 F 到 1000 F范围内(包括750F和1000F), 可以使用 SA-515, Grade 70应力值,直到有可用的高温试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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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SA-20钢应用-20°F以下的许用应力应使用-20 到 650 栏中的许用应力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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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对于400F以下温度, 应力值等于20%的规定最小抗拉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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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这些许用应力值适用于钢结构碳素钢板和型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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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按照标准规范,应力值只适用于正火,正火+回火或者油淬火+回火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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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根据适用规范标准,应力值只适用于调质处理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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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当取样分析碳含量超过0.35%时,不允许使用除Part UF中规定的焊接形式之外的焊接或钎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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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调质热处理材料不允许使用焊接或钎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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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最小许用应力值应如下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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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这种材料不适用于0.58in.以上厚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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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长时间保持在 800ºF以上, 碳化物的碳化阶段可能转变为石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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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长时间保持在 875ºF以上, 碳-钼钢的碳化阶段可能转变为石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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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这种材料不适用于0.375in.以上厚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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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对于给定温度的许用应力, 应使用退火钢板的许用应力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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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制造厂进行热处理时,应符合UHT-8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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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Section IX, QW-250变量 QW-404.12, QW-406.3, QW-407.2, 和 QW-409.1 不适用于此材料。 变量应根据Part UF 焊接规范来应用。 |
ASME Section VIII, Division 2 Class 1表格2A 材料说明 (铁基材料) -英制
一般说明
(a) |
使用以下缩略语: Smls., 无缝; Temp., 温度; 和 Wld., 焊接. |
(b) |
以另一种字体示出的应力值系根据成功的运行经验确定的 (见注解 E1 和 E2 )。 |
(c) |
当标准、级别、类别和型式列在本表中,以及当第H卷的A篇或B篇中的材料标准是两种单位制的标准时(例如:SA -516/ SA -516M) ,则列在本表中的数值应同时适用于美国通用单位版本的材料标准或SI单位制的材料标准。例如,当SA…516M的485级别用于建造时,应使用对SA-516的70级别列出的数值。 |
(d) |
可用本表中的应力值插入确定中间温度的应力值。中间温度下的应力值应该圆整到与被插入的两个温度中较高温度下的应力值相同的位数。圆整的规则是:如果在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小于5,则保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不变;如果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大于等于5,则将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增加1. |
(e) |
钢和非铁基合金的性能受到冶炼经历,热处理,熔炼操作,以及残余元素含量的影响。详情请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
(f) |
当尺寸/厚度栏中出现尺寸限制时,尺寸限制适用于成型产品,换热管壁厚,接管,管配件及空心类锻件;钢板厚度,平盖和锻件以及多边形拉杆,拉杆直径和螺栓,和其他受压件横截面厚度,例如锻件和铸件。 |
说明-经验准则
E1 |
温度为750°F及以上的设计应力强度值,系根据成功的运行经验确定。 |
E2 |
温度为750°F及以上的设计应力强度值,系根据成功的运行经验确定。 |
E3 |
温度为850°F及以上的设计应力强度值,系根据成功的运行经验确定。 |
E4 |
温度为900°F及以上的设计应力强度值,系根据成功的运行经验确定。 |
说明 - 总体需求
G1 |
不允许用符合10,13, 20, 23, 30, 33,40,的,50和53类的材料。 |
G2 |
不允许用符合11和12类的材料。 |
G3 |
当材料的公称厚度超过1/4in.时,不允许用符合11和12类的材料。 |
G4 |
当材料的公称厚度超过1-1/6in.时,不允许用符合11和12类的材料。 |
G5 |
如要应用III卷,要求该材料做成品分析。 |
G6 |
最低许用温度低于+40°F时,不应使用SA-723。 |
G7 |
由于这些材料的屈服强度比较低,各温度下确定的这些较高的应力值是由短时拉伸性能决定的,以便在稍大的变形是可以接受的场合允许使用这些合金。这些较高的应力值超过温度下屈服强度的66 2/3%但不超过90%。采用这些应力值,由于永久变形可能造成尺寸变化。因此,对垫片连接的法兰或少量的变形就会造成渗漏或故障的其他用途,不推荐采用这些应力值。 表Y-2列出了乘法系数,当用于表Y-1中所示的屈服强度值时,将得到导致较低程度永久变形的许用应力值。 |
G8 |
该材料在长期在高温下暴露后,其室温下的韧性会降低其脆性化的程度取决于化学成分、热处理、时间及温度。有关的最低温度约为500F。见附录A的A-360。 |
G9 |
在温度高于1000F时,仅当含碳量不低于0.04%时才采用这些应力值。只有发布了1000°F温度以上的应力值时本注才有用。 |
G10 |
在温度高于1000F时,只有材料经加热至最低温度1900F热处理后水悴或用其他方法急冷热处理时,才可使用这些应力值。只有发布了1000°F温度以上的应力值时本注才有用。 |
G11 |
温度不低于1050F的这些应力强度值,只用于确信钢具有不细于ASTM6号的精粒度占多数时。只有发布了1000F温度以上的应力值时本注才有用。 |
G12 |
当没有控制或检验钢的精粒度时,这些应力强度值应作为基本值使用。 |
G13 |
此钢在适度高温下使用后可能会发生脆化,见附录A,A -340和A-360。 |
G14 |
所有锻件的最高抗拉强度不超过规定最小值的25ksi以上。 |
G15 |
用SA-387级别12的1类板制造。 |
G16 |
用SA-387级别12的2类板制造。 |
G17 |
拉伸强度采用系数4求得应力强度值。 |
G18 |
在获得该材料的设计应力强度值时,采用了质量系数0.85。 |
G19 |
抗拉强度应不高于规定的最小值20,000psi。 |
G20 |
对于VIII章的应用,对SA-723不考虑第 VIII卷第2册,AF730.3(b)中“每一位置的布氏硬度读数的平均值应不低于对应材料规定最低抗拉强度的硬度值的10%,也不高于25%”的要求。 |
G21 |
见第 VIII卷第2,3,4册。 |
说明-热处理需求
H1 |
退火的 |
H2 |
1200°F淬火和回火。说明-尺寸要求 |
H3 |
对于III卷的应用,对在低于最终因火温度以下25F的温度下成形(经悴火和回火后)的工件,当因成形产生的纤维最大程度应变率大于3%时需要进行热处理。工件在成形后须经热处理。热处理的最低温度为1075ºF,但是不得高于最终回火温度以下25F,最少保温时间每英寸厚1小时。无论是在焊接到容器之前或之后,在高于原先回火温度在25F范围以内的温度下成形的工件,须再次淬火加回火。 |
H4 |
调质热处理. |
H5 |
正火, 正火+回火, 或者调质热处理。 |
H6 |
关于Section VIII的应用,包括考虑成形或焊接后的热处理,见 VIII卷第2分册,表6.15。 |
说明-尺寸需求
S1 |
锻件的最大厚度不得超过 3¾ in.热处理的不超过4in.)。 |
S2 |
NPS 大于等于8和壁厚厚度号大于等于140,。 |
S3 |
承压件的最小厚度为¼ in.. |
S4 |
对于Section III的应用,壳体、封头及其他承压元件的最小厚度为¼in。最大厚度的限制只取决于达到规定的力学性能。 |
S5 |
NPS 8及以上尺寸和schedule 140以下壁厚,或者NPS 8以下尺寸和全部壁厚等级。 |
S6 |
对经两次正火回火的锻件,其最大截面厚度不得超过3inch.而对淬火加回火的锻件不应超过5in. |
说明-焊接需求
W1 |
不用于焊接结构。 |
W2 |
焊接建造中,对温度高于850°F的,焊缝金属的含碳量应大于0.05%。 |
W3 |
除了第Ⅲ卷的QW-250中的参数外,下列参数作为焊接工艺评定所要求的重要参数:
|
W4 |
第 IX 卷减缩截面的拉伸试验的抗拉强度小于100ksi但不小于95ksi的,可焊接。 |
W5 |
对于Section VIII的应用,除Section VIII, Division 2, Part 6所允许的有限类型的几种焊接形式外,不允许熔炼分析含碳量超过0.35%的材料焊接。 |
W6 |
对于第 VIII 卷用途,第 IX 卷的QW-250参数 QW-404.12, QW-406.3, QW-407.2和 QW-409.1也用于此材料。这些焊接变数应按照Section VIII, Division 2, Part 6中的焊接规则使用。 |
W7 |
第IX卷减缩截面1拉伸试验的抗拉强度不小于100 ksi,可焊也可不焊。 |
ASME Section VIII, Division 2 Class 1表格2A 材料说明 (铁基材料) -公制
(a) |
使用以下缩略语: Smls., 无缝; Temp., 温度; 和 Wld., 焊接. |
(b) |
以另一种字体示出的应力值系根据成功的运行经验确定的 (见注解 E1 和 E4 )。 |
(c) |
当标准、级别、类别和型式列在本表中,以及当第H卷的A篇或B篇中的材料标准是两种单位制的标准时(例如:SA -516/ SA -516M) ,则列在本表中的数值应同时适用于美国通用单位版本的材料标准或SI单位制的材料标准。例如当SA-516M的485级别用于建造时,应使用对SA-516的70级别列出的数值。 |
(d) |
可用本表中的应力值插入确定中间温度的应力值。中间温度下的应力值应该圆整到与被插入的两个温度中较高温度下的应力值相同的位数。圆整的规则是:如果在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小于5,则保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不变;如果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大于等于5,则将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增加1. |
(e) |
钢和非铁基合金的性能受到冶炼经历,热处理,熔炼操作,以及残余元素含量的影响。详情请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
(f) |
当尺寸/厚度栏中出现尺寸限制时,尺寸限制适用于成型产品,换热管壁厚,接管,管配件及空心类锻件;钢板厚度,平盖和锻件以及多边形拉杆,拉杆直径和螺栓,和其他受压件横截面厚度,例如锻件和铸件。 说明-经验准则 |
E1 |
温度为350°C及以上的设计应力强度值,系根据成功的运行经验确定。 |
E2 |
温度为375°C及以上的设计应力强度值,系根据成功的运行经验确定。 |
E3 |
温度为450°C及以上的设计应力强度值,系根据成功的运行经验确定。 |
E4 |
温度为 475°C及以上的设计应力强度值,系根据成功的运行经验确定。说明 - 总体需求 |
G1 |
不允许用符合10,13, 20, 23, 30, 33,40,的,50和53类的材料。 |
G2 |
不允许用符合11和12类的材料。 |
G3 |
当材料的公称厚度超过19mm时,不允许用符合11和12类的材料。 |
G4 |
当材料的公称厚度超过32mm时,不允许用符合11和12类的材料。 |
G5 |
如要应用III卷,要求该材料做成品分析。 |
G6 |
最低许用温度低于+5°C时,不应使用SA-7320 |
G7 |
由于这些材料相对较低的屈服强度, 在允许微量变形的前提下,短时间拉伸性能控制材料使用时,可以应用高应力值。这些较高的应力值超过温度下屈服强度的66 2/3%但不超过90%。采用这些应力值,由于永久变形可能造成尺寸变化。因此,对垫片连接的法兰或少量的变形就会造成渗漏或故障的其他用途,不推荐采用这些应力值。表Y-2列出了乘法系数,当用于表Y-1中所示的屈服强度值时,将得到导致较低程度永久变形的许用应力值。 |
G8 |
该材料在长期在高温下暴露后,其室温下的韧性会降低其脆性化的程度取决于化学成分、热处理、时间及温度。有关的最低温度约为250°C。见附录A的A-207。 |
G9 |
在温度高于550°C时,仅当含碳量不低于0.04%时才采用这些应力值。只有发布了550°C温度以上的应力值时本注才有用。 |
G10 |
在温度高于550°C时,只有材料经加热至最低温度1900F热处理后水悴或用其他方法急冷热处理时,才可使用这些应力值。只有发布了550°C温度以上的应力值时本注才有用。 |
G11 |
温度不低于575°C的这些应力强度值,只用于确信钢具有不细于ASTM6号的精粒度占多数时。只有发布了550°C温度以上的应力值时本注才有用。 |
G12 |
当没有控制或检验钢的精粒度时,这些应力强度值应作为基本值使用。 |
G13 |
此钢在适度高温下使用后可能会发生脆化,见附录A,A -207和A-208。 |
G14 |
所有锻件的最高抗拉强度不超过规定最小值的175MPa以上。 |
G15 |
用SA-387级别12的1类板制造。 |
G16 |
用SA-387级别12的2类板制造。 |
G17 |
拉伸强度采用系数4求得应力强度值。 |
G18 |
在获得该材料的设计应力强度值时,采用了质量系数0.85。 |
G19 |
抗拉强度应不高于规定的最小值140 MPa。 |
G20 |
对于VIII章的应用,对SA-723不考虑第 VIII卷第2册,AF730.3(b)中“每一位置的布氏硬度读数的平均值应不低于对应材料规定最低抗拉强度的硬度值的10%,也不高于25%”的要求。 |
G21 |
详见VIII, Division 2, 3.4。说明 –热处理要求 |
H1 |
退火的 |
H2 |
650°C淬火和回火。说明-尺寸要求 |
H3 |
对于III卷的应用,对在低于最终因火温度以下15°C 的温度下成形(经悴火和回火后)的工件,当因成形产生的纤维最大程度应变率大于3%时需要进行热处理。工件在成形后须经热处理。热处理的最低温度为580°C,但是不得高于最终回火温度以下15°C,最少保温时间每英寸厚1H。无论是在焊接到容器之前或之后,在高于原先回火温度在15"C范围以内的温度下成形的工件,须再次淬火加回火。 |
H4 |
调质热处理. |
H5 |
正火, 正火+回火, 或者调质热处理。 |
H6 |
关于Section VIII的应用,包括考虑成形或焊接后的热处理,见 VIII卷第2分册,表6.15。10K,组号 1 材料。 |
S1 |
未经热处理锻件的最大厚度不应超过95mm。(热处理的不超过100mm) |
S2 |
DN≥200和壁厚厚度号≥140。 |
S3 |
承压件的最小厚度为 6 mm。 |
S4 |
对于Section III的应用,壳体、封头及其他承压元件的最小厚度为6mm。最大厚度的限制只取决于达到规定的力学性能。 |
S5 |
DN200及以上尺寸和schedule 140以下壁厚,或者DN200以下尺寸和全部壁厚等级。 |
S6 |
对经两次正火回火的锻件,其最大截面厚度不得超过75mm.而对淬火加回火的锻件不应超过125mm。说明-焊接需求 |
W1 |
不用于焊接结构。 |
W2 |
焊接建造中,对温度高于450°C的,焊缝金属的含碳量应大于0.05%。 |
W3 |
除了第Ⅲ卷的QW-250中的参数外,下列参数作为焊接工艺评定所要求的重要参数:
|
W4 |
焊接的,具有第K卷减缩截面拉伸试验的抗拉强度小于690MPa但不小于655MPao |
W5 |
对于Section VIII的应用,除Section VIII, Division 2, Part 6所允许的有限类型的几种焊接形式外,不允许熔炼分析含碳量超过0.35%的材料焊接。 |
W6 |
对于第 VIII 卷用途,第 IX 卷的QW-250参数 QW-404.12, QW-406.3, QW-407.2和 QW-409.1也用于此材料。这些焊接变数应按照Section VIII, Division 2, Part 6中的焊接规则使用。 |
W7 |
非焊接的,或焊接的如果第亚卷减缩截面拉伸试验的抗拉强度不小于690MPao |
ASME Section VIII, Division 2 Class 1表格2B 材料说明 (非铁基材料) -英制
一般说明
(a) |
使用以下缩略语: ann., 退火; fin., 成型; rel., relieved; Smls., 无缝; 和 Wld., 焊接。 |
(b) |
以另一种字体示出的应力值系根据成功的运行经验确定的 (见注解 E1 和 E4 )。 |
(c) |
当标准、级别、类别和形式列在本表中,以及当第II卷A篇或B篇中的材料标准是两种单位制时(例如:SB-407/SB-407M),则列在本表中的数值应同时适用于美国通用单位版本的材料标准或SI单位制的材料标准。例如当SB-407M的NO8800级别用于建造时,应使用对SB-407的NO8800级别列出的数值。 |
(d) |
可用本表中的应力值插入确定中间温度的应力值。中间温度下的应力值应该圆整到与被插入的两个温度中较高温度下的应力值相同的位数。圆整的规则是:如果在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小于5,则保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不变;如果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大于等于5,则将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增加1. |
(e) |
钢和非铁基合金的性能受到冶炼经历,热处理,熔炼操作,以及残余元素含量的影响。详情请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
(f) |
当尺寸/厚度栏中出现尺寸限制时,尺寸限制适用于成型产品,换热管壁厚,接管,管配件及空心类锻件;钢板厚度,平盖和锻件以及多边形拉杆,拉杆直径和螺栓,和其他受压件横截面厚度,例如锻件和铸件。 |
说明-经验准则
E1 |
温度为800°F及以上的设计应力强度值,系根据成功的运行经验确定。 |
E2 |
温度为250°F及以上的设计应力强度值,系根据成功的运行经验确定。 |
E3 |
温度为400°F及以上的设计应力强度值,系根据成功的运行经验确定。 |
E4 |
温度为750°F及以上的设计应力强度值,系根据成功的运行经验确定。 |
说明 - 总体需求
G1 |
由于这些材料相对较低的屈服强度, 在允许微量变形的前提下,短时间拉伸性能控制材料使用时,可以应用高应力值。这些较高的应力值超过温度下屈服强度的66 2/3%但不超过90%。采用这些应力值,由于永久变形可能造成尺寸变化。因此,对垫片连接的法兰或少量的变形就会造成渗漏或故障的其他用途,不推荐采用这些应力值。表Y-2列出了乘法系数,当用于表Y-1中所示的屈服强度值时,将得到导致较低程度永久变形的许用应力值。 |
G2 |
仅加强圈允许采用棒形材料的受外压线算图。 |
G3 |
应满足SB-163 附加要求S2。 |
G4 |
100F温度的设计应力强度值可用于温度低于一325F而无需补充标准要求的情况。 |
G5 |
得出此材料的最大许用设计应力强度值时,己采用了接头有效系数0.850 |
G6 |
外压设计的最高温度度不超过350°F. |
G7 |
即使用于没有应力腐蚀的,非常宽的腐蚀条件下的工程,这些合金有时会发生应力腐蚀裂纹在使用这些材料以前,应向材料的供应商进行咨询。 |
G8 |
100F温度的设计应力强度值可用于温度低于-452°F而无需补充标准要求的情况。 |
G9 |
对消除应力状态(T351, T3510, T3511, T451, T4510, T4511, T651, T6510, T6511),应采用基本状态材料的应力值。 |
G10 |
铜硅合金常常不适合暴露于某些介质和高温,特别是212F以上的蒸汽。用户应保证所选用的合金能满足使用条件。 |
说明-尺寸需求
S1 |
厚度 ≤ 0.100 mm. |
说明-焊接需求
W1 |
除密封焊外,不允许焊接。 |
W2 |
对于焊接或钎接建造,应使用(0)退火的状态材料的应力强度。 |
W3 |
当焊接或热切割时,不能使用此材料所给的应力强度。 |
ASME Section VIII, Division 2 Class 1表格2B 材料说明 (非铁基材料) -公制
一般说明
(a) |
使用以下缩略语: ann., 退火; fin., 成型; rel., relieved; Smls., 无缝; 和 Wld., 焊接。 |
(b) |
以另一种字体示出的应力值系根据成功的运行经验确定的 (见注解 E1 和 E2 )。 |
(c) |
当标准、级别、类别和形式列在本表中,以及当第II卷A篇或B篇中的材料标准是两种单位制时(例如:SB-407/SB-407M),则列在本表中的数值应同时适用于美国通用单位版本的材料标准或SI单位制的材料标准。例如当SB-407M的NO8800级别用于建造时,应使用对SB-407的NO8800级别列出的数值。 |
(d) |
可用本表中的应力值插入确定中间温度的应力值。中间温度下的应力值应该圆整到与被插入的两个温度中较高温度下的应力值相同的位数。圆整的规则是:如果在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小于5,则保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不变;如果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大于等于5,则将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增加1. |
(e) |
钢和非铁基合金的性能受到冶炼经历,热处理,熔炼操作,以及残余元素含量的影响。详情请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
(f) |
当尺寸/厚度栏中出现尺寸限制时,尺寸限制适用于成型产品,换热管壁厚,接管,管配件及空心类锻件;钢板厚度,平盖和锻件以及多边形拉杆,拉杆直径和螺栓,和其他受压件横截面厚度,例如锻件和铸件。 |
说明-经验准则
E1 |
温度为 425°C及以上的设计应力强度值,系根据成功的运行经验确定。 |
E2 |
温度为125°C及以上的设计应力强度值,系根据成功的运行经验确定。 |
E3 |
温度为200°C及以上的设计应力强度值,系根据成功的运行经验确定。 |
E4 |
温度为400°C及以上的设计应力强度值,系根据成功的运行经验确定。 |
E5 |
温度为150°C及以上的设计应力强度值,系根据成功的运行经验确定。 |
说明 - 总体需求
G1 |
由于这些材料相对较低的屈服强度, 在允许微量变形的前提下,短时间拉伸性能控制材料使用时,可以应用高应力值。这些较高的应力值超过温度下屈服强度的66 2/3%但不超过90%。采用这些应力值,由于永久变形可能造成尺寸变化。因此,对垫片连接的法兰或少量的变形就会造成渗漏或故障的其他用途,不推荐采用这些应力值。表Y-2列出了乘法系数,当用于表Y-1中所示的屈服强度值时,将得到导致较低程度永久变形的许用应力值。 |
G2 |
仅加强圈允许采用棒形材料的受外压线算图。 |
G3 |
应满足SB-163 附加要求S2。 |
G4 |
40°C 温度的设计应力强度值可用于温度低于-200°C而无需补充标准要求的情况。 |
G5 |
得出此材料的最大许用设计应力强度值时,己采用了接头有效系数0.850 |
G6 |
外压设计的最高温度度不超过175°C。 |
G7 |
即使用于没有应力腐蚀的,非常宽的腐蚀条件下的工程,这些合金有时会发生应力腐蚀裂纹在使用这些材料以前,应向材料的供应商进行咨询。 |
G8 |
40°C 温度的设计应力强度值可用于温度低于-270°C而无需补充标准要求的情况。 |
G9 |
对消除应力状态(T351, T3510, T3511, T451, T4510, T4511, T651, T6510, T6511),应采用基本状态材料的应力值。 |
G10 |
铜硅合金常常不适合暴露于某些介质和高温,特别是212F以上的蒸汽。用户应保证所选用的合金能满足使用条件。 |
说明-尺寸需求
S1 |
厚度 ≤ 2.5 mm. |
说明-焊接需求
W1 |
除密封焊外,不允许焊接。 |
W2 |
对于焊接或钎接建造,应使用(0)退火的状态材料的应力强度。 |
W3 |
当焊接或热切割时,不能使用此材料所给的应力强度。 |
ASME Section VIII, Division 2 Class 1表格3 材料说明 (铁基材料) -英制
一般说明
(a) |
通过内插法计算中间温度的应力值。中间温度下的应力值应该圆整到与被插入的两个温度中较高温度下的应力值相同的位数。圆整的规则是:如果在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小于5,则保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不变;如果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大于等于5,则将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增加1. |
(b) |
Deleted |
(c) |
Deleted |
(d) |
这些应力值是仅从强度考虑确定的,且仅适用于一般使用条件。对于免于长时间泄露且无需上紧的螺栓连接,需要更低的应力来决定法兰的灵活度和螺栓相应的松弛度。 |
(e) |
当符合第III卷、第 VIII卷或第XII卷的韧性要求时,100°F的应力值对于较低的温度是适用的。 |
(f) |
对于报告硬度超过350HB的螺栓,用户要注意,在一定的温度、环境或疲劳条件下,应该考虑这种高硬度螺栓的应力腐蚀开裂。 |
(g) |
使用以下缩略语: Ann., Annealed; ann., annealed; CD, Cold drawn; fin., finished; rel., relieved; str., stress; and wld., welded. |
(h) |
当标准、级别、类别和型式列在本表中,以及当第卷A篇或者B篇中的材料标准是两种单位制标准时(例如:SA-193/SA-193M),则在本表中的数值应同时适用于美国通用版本的材料标准或SI单位制的材料标准。例如当SA-193M Grade B6级别用于建造时,应使用对SA-193 Grade B6级别列出的数值。 |
(i) |
另一种字体用于随时间变化性能所获得的应力值(见注Tl至Tl2)。 |
(j) |
钢和非铁基合金的性能受到冶炼经历,热处理,熔炼操作,以及残余元素含量的影响。详情请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
(k) |
当尺寸/厚度栏中出现尺寸限制时,尺寸限制适用于成型产品,换热管壁厚,接管,管配件及空心类锻件;钢板厚度,平盖和锻件以及多边形拉杆,拉杆直径和螺栓,和其他受压件横截面厚度,例如锻件和铸件。 |
说明 - 总体需求
G1 |
固溶退火状态的NO6625合金暴露于1000°F到1400°F温度范围后,在室温下的冲击强度会急剧下降。 |
G2 |
铜硅合金常常不适合暴露于某些介质和高温,特别是212F以上的蒸汽。用户应保证所选用的合金能满足使用条件。 |
G3 |
最高操作温度特定在 500°F,这是因为硬化状态对蠕变断裂温度范围的设计应力有不利影响。 |
G4 |
这种材料在室温下600°F暴露约5000小时后和在650°F以上的短时间暴露后,其韧性有所降低。 |
G5 |
在温度高于1000°F时,这些应力值仅用于熔炼分析碳含量不小于0.04%的材料。 |
G6 |
对温度高于1000°F的, 这些应力值仅用于加热到最低温度1900°F热处理的材料。 |
G7 |
警告用户,在一定的温度、环境或疲劳条件下,应考虑该材料的应力腐蚀。 |
G8 |
对于所有设计温度,螺纹根部下的最大硬度应是罗克韦尔C35。硬度应采取至少⅛in在平坦区域。通过除去螺纹准备的;除必要的材料外,不得移去平整区域。硬度测定应与拉伸试验频率相同。 |
G9 |
对于第VⅢ卷第 I 册用途,仅对加强圈允许采用棒形材料的受外压线算图。 |
G10 |
对于应力消除的韧度,T3回火的应力值可用于T351、T3510、T3511;T4回火的应力值可用于T451、T4510、T4511;T6回火的应力值可用于T651、T6510和T6511。 |
G11 |
禁止使用SA-574, 11.3的shipping lot testing 方法。 |
G12 |
由于这些螺栓可用于法兰连接,所以最大允许温度和最大允许应力是有限的,以减少螺栓松弛和相关法兰泄漏的可能性。 |
说明-热处理需求
H1 |
在提交冷拔所需数据之前,应根据热轧性能确定冷拔回火的设计应力。 |
说明-与时间相关的属性
T1 |
温度等于和高于3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2 |
温度等于和高于3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3 |
温度等于和高于4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4 |
温度等于和高于5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5 |
温度等于和高于8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6 |
温度等于和高于9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7 |
温度等于和高于9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8 |
温度等于和高于10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9 |
温度等于和高于10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0 |
温度等于和高于11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1 |
温度等于和高于11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2 |
温度等于和高于12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说明-焊接需求
W1 |
不允许焊接、钎焊和热切割。 |
W2 |
如果焊接,则应使用退火状态下的许用应力值。 |
W3 |
此材料可用电阻焊焊接。 |
W4 |
当焊接或热切割时,不能使用此材料所给的应力值。 |
W5 |
除用作锁定装置的非结构性点焊外,禁止使用VIII Div.1时进行焊接。 |
ASME Section VIII, Division 2 Class 1表格3 材料说明 (铁基材料) -公制
一般说明
(a) |
通过内插法计算中间温度的应力值。中间温度下的应力值应该圆整到与被插入的两个温度中较高温度下的应力值相同的位数。圆整的规则是:如果在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小于5,则保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不变;如果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大于等于5,则将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增加1. |
(b) |
Deleted |
(c) |
Deleted |
(d) |
这些应力值是仅从强度考虑确定的,且仅适用于一般使用条件。对于免于长时间泄露且无需上紧的螺栓连接,需要更低的应力来决定法兰的灵活度和螺栓相应的松弛度。 |
(e) |
当符合第III卷、第 VIII卷或第XII卷的韧性要求时,40°C的应力值对于较低的温度是适用的。 |
(f) |
对于报告硬度超过350HB的螺栓,用户要注意,在一定的温度、环境或疲劳条件下,应该考虑这种高硬度螺栓的应力腐蚀开裂。 |
(g) |
使用以下缩略语: Ann., Annealed; ann., annealed; CD, Cold drawn; fin., finished; rel., relieved; str., stress; and wld., welded. |
(h) |
当标准、级别、类别和型式列在本表中,以及当第卷A篇或者B篇中的材料标准是两种单位制标准时(例如:SA-193/SA-193M),则在本表中的数值应同时适用于美国通用版本的材料标准或SI单位制的材料标准。例如当SA-193M Grade B6级别用于建造时,应使用对SA-193 Grade B6级别列出的数值。 |
(i) |
另一种字体用于随时间变化性能所获得的应力值(见注Tl至Tl2)。 |
(j) |
钢和非铁基合金的性能受到冶炼经历,热处理,熔炼操作,以及残余元素含量的影响。详情请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
(k) |
当尺寸/厚度栏中出现尺寸限制时,尺寸限制适用于成型产品,换热管壁厚,接管,管配件及空心类锻件;钢板厚度,平盖和锻件以及多边形拉杆,拉杆直径和螺栓,和其他受压件横截面厚度,例如锻件和铸件。 |
说明 - 总体需求
G1 |
固溶退火状态的NO6625合金暴露于550°F到750°F温度范围后,在室温下的冲击强度会急剧下降。 |
G2 |
铜硅合金常常不适合暴露于某些介质和高温,特别是100°C以上的蒸汽。用户应保证所选用的合金能满足使用条件。 |
G3 |
最高操作温度特定在250ºC,这是因为硬化状态对蠕变断裂温度范围的设计应力有不利影响。 |
G4 |
这种材料在室温下325°C 暴露约5000小时后和在350°C以上的短时间暴露后,其韧性有所降低。 |
G5 |
在温度高于550ºC时,这些应力值仅用于熔炼分析碳含量不小于0.04%的材料。 |
G6 |
对温度高于 550°C的, 这些应力值仅用于加热到最低温度1040°C热处理的材料。 |
G7 |
警告用户,在一定的温度、环境或疲劳条件下,应考虑该材料的应力腐蚀。 |
G8 |
对于所有设计温度,螺纹根部下的最大硬度应是罗克韦尔C35。硬度应采取至少3mm在平坦区域。通过除去螺纹准备的;除必要的材料外,不得移去平整区域。硬度测定应与拉伸试验频率相同。 |
G9 |
对于第VⅢ卷第 I 册用途,仅对加强圈允许采用棒形材料的受外压线算图。 |
G10 |
对于应力消除的韧度,T3回火的应力值可用于T351、T3510、T3511;T4回火的应力值可用于T451、T4510、T4511;T6回火的应力值可用于T651、T6510和T6511。 |
G11 |
禁止使用SA-574, 11.3的shipping lot testing 方法。 |
G12 |
由于这些螺栓可用于法兰连接,所以最大允许温度和最大允许应力是有限的,以减少螺栓松弛和相关法兰泄漏的可能性。 |
说明-热处理需求
H1 |
在提交冷拔所需数据之前,应根据热轧性能确定冷拔回火的设计应力。 |
说明-与时间相关的属性
T1 |
温度等于和高于150°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2 |
温度等于和高于175°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3 |
温度等于和高于230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4 |
温度等于和高于290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5 |
温度等于和高于450°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6 |
温度等于和高于480°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7 |
温度等于和高于510°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8 |
温度等于和高于540°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9 |
温度等于和高于565°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0 |
温度等于和高于595°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1 |
温度等于和高于620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2 |
温度等于和高于650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说明-焊接需求
W1 |
不允许焊接、钎焊和热切割。 |
W2 |
如果焊接,则应使用退火状态下的许用应力值。 |
W3 |
此材料可用电阻焊焊接。 |
W4 |
当焊接或热切割时,不能使用此材料所给的应力值。 |
W5 |
除用作锁定装置的非结构性点焊外,禁止使用VIII Div.1时进行焊接。 |
ASME Section VIII, Division 2, Class 2表格5A铁基材料说明-英制
一般说明
(a) |
使用以下缩略语: NT, 正火加回火; QT, 调质热处理; Smls., 无缝; Temp., 温度; and Wld., 焊接。 |
(b) |
取自与时间相关的性能的应力值用另一种字体显示 (见注释 T1-T10). |
(c) |
当标准、级别、类别和型式列在本表中,以及当第卷A篇或者B篇中的材料标准是两种单位制标准时(例如:SA-516/SA-516M),则在本表中的数值应同时适用于美国通用版本的材料标准或SI单位制的材料标准。例如当SA-516M的485级别用于建造时,应使用对SA-516的70级别列出的数值。 |
(d) |
可用本表中的应力值插入确定中间温度的应力值。中间温度下的应力值应该圆整到与被插入的两个温度中较高温度下的应力值相同的位数。圆整的规则是:如果在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小于5,则保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不变;如果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大于等于5,则将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增加1. |
(e) |
钢和非铁基合金的性能受到冶炼经历,热处理,熔炼操作,以及残余元素含量的影响。详情请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
(f) |
当尺寸/厚度栏中出现尺寸限制时,尺寸限制适用于成型产品,换热管壁厚,接管,管配件及空心类锻件;钢板厚度,平盖和锻件以及多边形拉杆,拉杆直径和螺栓,和其他受压件横截面厚度,例如锻件和铸件。 |
说明 - 总体需求
G1 |
对于 1000ºF温度以上, 只有按照材料技术要求中的最低温度进行热处理的材料才能选用这些许用应力值,最低温度不能低于 2000ºF, 并采用水冷或其他快速冷却方式。 |
G2 |
由于这些材料相对较低的屈服强度, 在允许微量变形的前提下,短时间拉伸性能控制材料使用时,可以应用高应力值。这些较高的应力值超过温度下屈服强度的66 2/3%但不超过90%。采用这些应力值,由于永久变形可能造成尺寸变化。因此,对垫片连接的法兰或少量的变形就会造成渗漏或故障的其他用途,不推荐采用这些应力值。表Y-2列出了乘法系数,当用于表Y-1中所示的屈服强度值时,将得到导致较低程度永久变形的许用应力值。 |
G3 |
在温度高于 1000°F时, 这些应力值仅适用于含碳量不小于0.04%的材料。只有发布了1000°F温度以上的应力值时本注才有用。 |
G4 |
在温度高于1000ºF时, 只有材料经加热至最低温度为1900°F热处理后水淬或用其他方法急冷热处理时,才可使用这些应力值。只有发布了1000°F温度以上的应力值时本注才有用。 |
G5 |
只有在保证钢材晶粒度不高于ASTM No.6时, 才能适用1050°F及以上温度下应力强度值。只有发布了1000F温度以上的应力值时本注才有用。 |
G6 |
在得出此材料的最高许用拉应力值时,已用了质量系数0.85. |
G7 |
在没有控制或检查钢的晶粒度的情况下,应将这些应力值视为基本值使用。 |
G8 |
此钢在适度高温下使用后,可以预料会发生脆化,见附录A的A-207和A-208。 |
G9 |
抗拉强度应不高于规定的最小值20,000psi。 |
G10 |
所有锻件的最高抗拉强度不超过规定最小值的25ksi以上。 |
G11 |
对SA-723不考虑第 VIII卷第2册,AF730.3(b)中“每一位置的布氏硬度读数的平均值应不低于对应材料规定最低抗拉强度的硬度值的10%,也不高于25%”的要求。 |
G12 |
见第 VIII卷第2,3,4册。 |
G13 |
碳钢长期暴露在 800°F以上温度时,钢中的碳化物相会石墨化。详情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A-201和 A-202. |
G14 |
碳钢长期暴露在 875°F以上温度时,钢中的碳化物相会石墨化。详情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A-201和 A-202. |
G15 |
材料易受回火脆化的影响。 详见非强制性附录 A, A-203. |
G16 |
这些应力适用于SA/EN 10028-7中定义的所有产品形式(C、H和P)。 |
说明-热处理需求
H1 |
退火的 |
H2 |
正火, 正火+回火, 或者调质热处理。 |
H3 |
对 P-No.10K第一组材料的成型后或焊后热处理的应用,见第 VIII卷第2分册,表6.15.10K,组号 1 材料。 |
H4 |
调质热处理. |
H7 |
删除。 |
说明-尺寸需求
S1 |
锻件的最大厚度不超过3-3/4 in. (热处理的不超过4 in. ). |
S2 |
对经两次正火回火的锻件,其最大截面厚度不得超过3inch.而对淬火加回火的锻件不应超过5in. |
S3 |
NPS 大于等于8和壁厚厚度号大于等于140,。 |
S4 |
NPS 8及以上尺寸和schedule 140以下壁厚,或者NPS 8以下尺寸和全部壁厚等级。 |
说明-与时间相关的属性
T1 |
温度等于和高于6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2 |
温度等于和高于7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3 |
温度等于和高于7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4 |
温度等于和高于8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5 |
温度等于和高于8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6 |
温度等于和高于9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7 |
温度等于和高于9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8 |
温度等于和高于10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9 |
温度等于和高于10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0 |
温度等于和高于11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说明-焊接需求
W1 |
不用于焊接结构。 |
W2 |
除Section VIII, Division 2, Part 6允许的有限几种焊接形式外,不允许熔炼分析含碳量超过0.35%的材料焊接。 |
W3 |
第IX卷减缩截面1拉伸试验的抗拉强度不小于100 ksi,可焊也可不焊。 |
W4 |
第 IX 卷减缩截面的拉伸试验的抗拉强度小于100ksi但不小于95ksi的,可焊接。 |
W5 |
焊接时,对温度高于850°F的,焊缝金属的含碳量应大于0.05%。 |
W6 |
第 IX卷, QW-250 焊接变数 QW-404.12, QW-406.3, QW-407.2, 和QW-409.1 也可用于该材料。这些焊接变数应按照Section VIII, Division 2, Part 6中的焊接规则使用。 |
W7 |
除了第Ⅲ卷的QW-250中的参数外,下列参数作为焊接工艺评定所要求的重要参数:规定预热温度的最大值的增加或最小值的降低。规定的预热温度范围不得超过150°F。(b) 下述焊接工艺评定用试板厚度T的改变:(1)对在焊接后作淬火加回火的焊接接头,厚度上的任何增加值(在任何情况下的最小合格厚度为¼ in.)。 (2)对在焊接后不作淬火加回火的焊接接头,任何厚度上的如下改变:(-a) T小于 5/8 in.者,厚度上的任何减小值(最大合格厚度为2T); (b) T大于等于 5/8 in.者,偏离5/8 in.-2T范围的值。 |
ASME Section VIII, Division 2, Class 2表格5A铁基材料说明-公制
一般说明
(a) |
使用以下缩略语: NT, 正火加回火; QT, 调质热处理; Smls., 无缝; Temp., 温度; and Wld., 焊接。 |
(b) |
另一种字体用于随时间变化性能所获得的应力值(见注T1到T11) |
(c) |
当标准、级别、类别和型式列在本表中,以及当第卷A篇或者B篇中的材料标准是两种单位制标准时(例如:SA-516/SA-516M),则在本表中的数值应同时适用于美国通用版本的材料标准或SI单位制的材料标准。例如当SA-516M的485级别用于建造时,应使用对SA-516的70级别列出的数值。 |
(d) |
可用本表中的应力值插入确定中间温度的应力值。中间温度下的应力值应该圆整到与被插入的两个温度中较高温度下的应力值相同的位数。圆整的规则是:如果在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小于5,则保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不变;如果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大于等于5,则将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增加1. |
(e) |
钢和非铁基合金的性能受到冶炼经历,热处理,熔炼操作,以及残余元素含量的影响。详情请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
(f) |
当尺寸/厚度栏中出现尺寸限制时,尺寸限制适用于成型产品,换热管壁厚,接管,管配件及空心类锻件;钢板厚度,平盖和锻件以及多边形拉杆,拉杆直径和螺栓,和其他受压件横截面厚度,例如锻件和铸件。 |
说明 - 总体需求
G1 |
温度高于550ºC的,这些应力值仅用于加热到最低温度1095ºC,水淬或用其他方法急冷热处理的材料。 |
G2 |
由于这些材料相对较低的屈服强度, 在允许微量变形的前提下,短时间拉伸性能控制材料使用时,可以应用高应力值。这些较高的应力值超过温度下屈服强度的66 2/3%但不超过90%。采用这些应力值,由于永久变形可能造成尺寸变化。因此,对垫片连接的法兰或少量的变形就会造成渗漏或故障的其他用途,不推荐采用这些应力值。表Y-2列出了乘法系数,当用于表Y-1中所示的屈服强度值时,将得到导致较低程度永久变形的许用应力值。 |
G3 |
在550℃温度以上, 只有热应力分析碳含量0.04%或更高时应力值才适用。只有发布了550°C温度以上的应力值时本注才有用。 |
G4 |
在温度高于550°C时,只有材料经加热至最低温度1900F热处理后水悴或用其他方法急冷热处理时,才可使用这些应力强度。只有发布了550°C温度以上的应力值时本注才有用。 |
G5 |
只有在保证钢材晶粒度不高于ASTM No.6时, 才能适用 575°C及以上温度下应力强度值。只有发布了550°C温度以上的应力值时本注才有用。 |
G6 |
在得出此材料的最高许用拉应力值时,已用了质量系数0.85. |
G7 |
在没有控制或检查钢的晶粒度的情况下,应将这些应力值视为基本值使用。 |
G8 |
此钢在适度高温下使用后,可以预料会发生脆化,见附录A的A-207和A-208。 |
G9 |
抗拉强度应不高于规定的最小值140 MPa。 |
G10 |
所有锻件的最高抗拉强度不超过规定最小值的175MPa以上。 |
G11 |
对SA-723不考虑第 VIII卷第2册,AF730.3(b)中“每一位置的布氏硬度读数的平均值应不低于对应材料规定最低抗拉强度的硬度值的10%,也不高于25%”的要求。 |
G12 |
见第 VIII卷第2,3,4册。 |
G13 |
碳钢长期暴露在 425ºC以上温度时,钢中的碳化物相会石墨化。详情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A-201和 A-202. |
G14 |
碳钢长期暴露在 475ºC以上温度时,钢中的碳化物相会石墨化。 |
G15 |
材料易受回火脆化的影响。 详见非强制性附录 A, A-203. |
G16 |
这些应力适用于SA/EN 10028-7中定义的所有产品形式(C、H和P)。 |
说明-热处理需求
H1 |
退火的 |
H2 |
正火, 正火+回火, 或者调质热处理。 |
H3 |
对 P-No.10K第一组材料的成型后或焊后热处理的应用,见第 VIII卷第2分册,表6.15.10K,组号 1 材料。 |
H4 |
调质热处理. |
H7 |
删除。 |
说明-尺寸需求
S1 |
未经热处理锻件的最大厚度不能超过95mm。(热处理的不超过100mm) |
S2 |
对经两次正火回火的锻件,其最大截面厚度不得超过75mm.而对淬火加回火的锻件不应超过125mm。 |
S3 |
DN≥200和壁厚厚度号≥140。 |
S4 |
DN200及以上尺寸和schedule 140以下壁厚,或者DN200以下尺寸和全部壁厚等级。 |
说明-与时间相关的属性
T1 |
温度等于和高于350°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2 |
温度等于和高于375°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3 |
温度等于和高于400°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4 |
温度等于和高于425°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5 |
温度等于和高于450°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6 |
温度等于和高于475°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7 |
温度等于和高于500°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8 |
温度等于和高于525°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9 |
温度等于和高于550°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0 |
温度等于和高于575°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1 |
温度等于和高于600°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说明-焊接需求
W1 |
不用于焊接结构。 |
W2 |
除Section VIII, Division 2, Part 6允许的有限几种焊接形式外,不允许熔炼分析含碳量超过0.35%的材料焊接。 |
W3 |
非焊接的,或焊接的如果第亚卷减缩截面拉伸试验的抗拉强度不小于690MPao |
W4 |
焊接的,具有第K卷减缩截面拉伸试验的抗拉强度小于690MPa但不小于655MPao |
W5 |
焊接时,对温度高于 450°C的,焊缝金属的含碳量应大于0.05%。 |
W6 |
第 IX卷, QW-250 焊接变数 QW-404.12, QW-406.3, QW-407.2, 和QW-409.1 也可用于该材料。这些焊接变数应按照Section VIII, Division 2, Part 6中的焊接规则使用。 |
W7 |
除了第Ⅲ卷的QW-250中的参数外,下列参数作为焊接工艺评定所要求的重要参数:
|
ASME Section VIII, Division 2, Class 2表格5B非铁基材料说明-英制
一般说明
(a) |
使用以下缩略语: ann., 退火; fin., 成型; rel., relieved; Smls., 无缝; 和 Wld., 焊接。 |
(b) |
另一种字体用于随时间变化性能所获得的应力值(见注T1到T14) |
(c) |
当标准、级别、类别和型式列在本表中,以及当第II卷的A篇或B篇中的材料标准是两种单位制的标准时,(例如SB-407/SB-407M),则在本表中的数值应同时适用于美国通用版本的材料标准或SI单位制的材料标准,例如当SB-407M的NO8800级别用于建造时,应使用对SB-407的NO8800级别列出的数值。 |
(d) |
可用本表中的应力值插入确定中间温度的应力值。中间温度下的应力值应该圆整到与被插入的两个温度中较高温度下的应力值相同的位数。圆整的规则是:如果在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小于5,则保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不变;如果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大于等于5,则将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增加1. |
(e) |
钢和非铁基合金的性能受到冶炼经历,热处理,熔炼操作,以及残余元素含量的影响。详情请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
(f) |
当尺寸/厚度栏中出现尺寸限制时,尺寸限制适用于成型产品,换热管壁厚,接管,管配件及空心类锻件;钢板厚度,平盖和锻件以及多边形拉杆,拉杆直径和螺栓,和其他受压件横截面厚度,例如锻件和铸件。 |
说明 - 总体需求
G1 |
由于这些材料相对较低的屈服强度, 在允许微量变形的前提下,短时间拉伸性能控制材料使用时,可以应用高应力值。这些较高的应力值超过温度下屈服强度的66 2/3%但不超过90%。采用这些应力值,由于永久变形可能造成尺寸变化。因此,对垫片连接的法兰或少量的变形就会造成渗漏或故障的其他用途,不推荐采用这些应力值。表Y-2列出了乘法系数,当用于表Y-1中所示的屈服强度值时,将得到导致较低程度永久变形的许用应力值。 |
G2 |
仅加强圈允许采用棒形材料的受外压线算图。 |
G3 |
100ºF的最高许用应力值可在无额外技术条件的情况下用于低至 -325ºF的温度。 |
G4 |
100ºF的最高许用应力值可在无额外技术条件的情况下用于低至 -452ºF的温度。 |
G5 |
外压设计的最高温度度不超过350°F. |
G6 |
即使用于没有应力腐蚀的,非常宽的腐蚀条件下的工程,这些合金有时会发生应力腐蚀裂纹在使用这些材料以前,应向材料的供应商进行咨询。 |
G7 |
得出此材料的最大许用设计应力强度值时,己采用了接头有效系数0.850 |
G8 |
对消除应力状态(T351, T3510, T3511, T451, T4510, T4511, T651, T6510, T6511),应采用基本状态材料的应力值。 |
G9 |
铜硅合金常常不适合暴露于某些介质和高温,特别是212F以上的蒸汽。用户应保证所选用的合金能满足使用条件。 |
G10 |
在温度高于 1000°F时, 这些应力值仅适用于含碳量不小于0.04%的材料。 |
G11 |
这种合金在1000°F到1400°F范围暴露后,在室温的冲击强度会急剧下降。 |
G12 |
固溶退火状态的NO6022合金暴露于1000°F到1250°F温度范围后,在室温下的冲击强度会急剧下降。 |
G13 |
在超过1500°F的温度下,蠕变-疲劳、热棘轮效应和环境影响是非常显著的失效模式,必须在设计中予以考虑。 |
说明-热处理需求
H1 |
对温度高于 1000°F,这些应力值仅用于经最低温度1900F退火和含碳量不小于0.045的材料。 |
H2 |
对温度高于1000°F的, 这些应力值仅用于加热到最低温度1900°F热处理和水淬或用其他方法快速处理的材料。 |
注-随时间变化的需求
T1 |
温度等于和高于2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2 |
温度等于和高于3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3 |
温度等于和高于3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4 |
温度等于和高于4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5 |
温度等于和高于5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6 |
温度等于和高于7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7 |
温度等于和高于7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8 |
温度等于和高于8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9 |
温度等于和高于8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0 |
温度等于和高于9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1 |
温度等于和高于9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2 |
温度等于和高于100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3 |
温度等于和高于1050°F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ASME Section VIII, Division 2, Class 2表格5B非铁基材料说明-公制
一般说明
(a) |
使用以下缩略语: ann., 退火; fin., 成型; rel., relieved; Smls., 无缝; 和 Wld., 焊接。 |
(b) |
另一种字体用于随时间变化性能所获得的应力值(见注T1到T14) |
(c) |
当标准、级别、类别和型式列在本表中,以及当第II卷的A篇或B篇中的材料标准是两种单位制的标准时,(例如SB-407/SB-407M),则在本表中的数值应同时适用于美国通用版本的材料标准或SI单位制的材料标准,例如当SB-407M的NO8800级别用于建造时,应使用对SB-407的NO8800级别列出的数值。 |
(d) |
可用本表中的应力值插入确定中间温度的应力值。中间温度下的应力值应该圆整到与被插入的两个温度中较高温度下的应力值相同的位数。圆整的规则是:如果在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小于5,则保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不变;如果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下一位数大于等于5,则将要所要保留的最后一位数的数值增加1. |
(e) |
钢和非铁基合金的性能受到冶炼经历,热处理,熔炼操作,以及残余元素含量的影响。详情请参照非强制性附录 A。 |
(f) |
当尺寸/厚度栏中出现尺寸限制时,尺寸限制适用于成型产品,换热管壁厚,接管,管配件及空心类锻件;钢板厚度,平盖和锻件以及多边形拉杆,拉杆直径和螺栓,和其他受压件横截面厚度,例如锻件和铸件。 |
说明 - 总体需求
G1 |
由于这些材料相对较低的屈服强度, 在允许微量变形的前提下,短时间拉伸性能控制材料使用时,可以应用高应力值。这些较高的应力值超过温度下屈服强度的66 2/3%但不超过90%。采用这些应力值,由于永久变形可能造成尺寸变化。因此,对垫片连接的法兰或少量的变形就会造成渗漏或故障的其他用途,不推荐采用这些应力值。表Y-2列出了乘法系数,当用于表Y-1中所示的屈服强度值时,将得到导致较低程度永久变形的许用应力值。 |
G2 |
仅加强圈允许采用棒形材料的受外压线算图。 |
G3 |
40°C的最高许用应力值可在无额外技术条件的情况下用于低至-200°C的温度。 |
G4 |
40°C的最高许用应力值可在无额外技术条件的情况下用于低至-270°C的温度。 |
G5 |
外压设计的最高温度度不超过175°C。 |
G6 |
即使用于没有应力腐蚀的,非常宽的腐蚀条件下的工程,这些合金有时会发生应力腐蚀裂纹在使用这些材料以前,应向材料的供应商进行咨询。 |
G7 |
得出此材料的最大许用设计应力强度值时,己采用了接头有效系数0.850 |
G8 |
对消除应力状态(T351, T3510, T3511, T451, T4510, T4511, T651, T6510, T6511),应采用基本状态材料的应力值。 |
G9 |
铜硅合金常常不适合暴露于某些介质和高温,特别是212F以上的蒸汽。用户应保证所选用的合金能满足使用条件。 |
G10 |
在550℃温度以上, 只有热应力分析碳含量0.04%或更高时应力值才适用。 |
G11 |
这种含金在550ºC到 750ºC范围露后,在室温的冲击强度会急剧下降。 |
G12 |
固溶退火态的Alloy N06022适用于在 550ºC 到 675ºC工况运行之后室温下冲击强度减弱的工况。 |
G13 |
蠕变疲劳, 热棘轮效应 和外界效应在超过825℃F时候会增加主要失效模式,这种情况在设计中应予以考虑。 |
说明-热处理需求
H1 |
对温度高于550ºC的,这些应力值仅用于经最低温度1040ºC火的和含碳量不小于0.04%的材料。 |
H2 |
温度高于550ºC的,这些应力值仅用于加热到最低温度1040ºC热处理和水碎或用其他方法快速处理的材料。 |
说明-与时间相关的属性
T1 |
温度等于和高于125°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2 |
温度等于和高于150°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3 |
温度等于和高于175°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4 |
温度等于和高于200º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5 |
温度等于和高于275°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6 |
温度等于和高于325°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7 |
温度等于和高于375°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8 |
温度等于和高于400°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9 |
温度等于和高于425°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0 |
温度等于和高于450°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1 |
温度等于和高于500°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2 |
温度等于和高于525°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3 |
温度等于和高于550°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T14 |
温度等于和高于575°C的许用应力值,是由随时间变化的性能得到的。 |
说明-焊接需求
W1 |
除密封焊外,不允许焊接。 |
W2 |
对于焊接或钎接建造,应使用(0)退火的状态材料的应力值。 |
W3 |
当焊接或热切割时,不能使用此材料所给的应力值。 |
W4 |
当焊接填充金属为5356或5556时,使用 NFA-12,全厚度 , 4043 或 5554 填充金属, 厚度 <= 10mm。 当焊接填充金属为4043或5554时,使用 NFA-13,全厚度 , 4043 或 5554 填充金属, 厚度 > 10mm。 |